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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按照《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劣质建材产品的行为,尤其对生产“地条钢”、劣质预制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水泥、钢筋、电线电缆等危险系数高的主要建材产品实施驻厂监管制度,通过传媒,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