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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12月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联合长沙市法制办、长沙市住建委召开《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动员暨社区物业专干培训会。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记者,以及各区县园区消防大队和长沙住建部门负责人、街道社区分管物业企业的物业专干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经2018年10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市政府令第137号发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长沙市消防工作地方性立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会议由长沙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文才主持。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建辉首先简要介绍了《办法》出台背景、意义。据介绍,长沙市是常住人口超过800万的大型城市,建筑密度大、火灾隐患多,其中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直接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在总结固化以往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住宅建筑火灾教训,补齐城市管理的短板,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杨建辉还对《办法》中居民百姓、物业企业、媒体记者较为关注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办法》共30条,包括禁止行为、消防设施配置、共用消防设施维护费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記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办法》依据《消防法》首次出台了处罚措施的具体规定。《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保持住宅物业的共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通信企业在住宅物业的管道井等区域内进行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时未规范施工,构成火灾隐患的,《办法》规定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电动车违规停放,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后,长沙市住建委调研员马代方宣读了《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贯方案,就后续如何开展《办法》的宣贯培训和执法行动做了强调和部署。会上,媒体记者就《办法》实施以后居民百姓较为感兴趣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出席会议的领导分别做出了说明与解答。会后,长沙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文才对参会的300余名社区物业专干开展了《办法》的普法培训。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长沙市消防支队将联合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街道和社区负责人等相关单位人员开展《办法》宣贯大培训活动。《办法》2019年正式实施后,长沙市消防支队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联合长沙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违法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的,可以免于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联系主流媒体曝光。
2018年12月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联合长沙市法制办、长沙市住建委召开《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动员暨社区物业专干培训会。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记者,以及各区县园区消防大队和长沙住建部门负责人、街道社区分管物业企业的物业专干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经2018年10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市政府令第137号发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长沙市消防工作地方性立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会议由长沙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文才主持。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建辉首先简要介绍了《办法》出台背景、意义。据介绍,长沙市是常住人口超过800万的大型城市,建筑密度大、火灾隐患多,其中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直接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在总结固化以往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住宅建筑火灾教训,补齐城市管理的短板,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杨建辉还对《办法》中居民百姓、物业企业、媒体记者较为关注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办法》共30条,包括禁止行为、消防设施配置、共用消防设施维护费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车(不含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記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办法》依据《消防法》首次出台了处罚措施的具体规定。《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保持住宅物业的共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通信企业在住宅物业的管道井等区域内进行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时未规范施工,构成火灾隐患的,《办法》规定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电动车违规停放,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随后,长沙市住建委调研员马代方宣读了《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贯方案,就后续如何开展《办法》的宣贯培训和执法行动做了强调和部署。会上,媒体记者就《办法》实施以后居民百姓较为感兴趣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现场提问。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出席会议的领导分别做出了说明与解答。会后,长沙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文才对参会的300余名社区物业专干开展了《办法》的普法培训。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长沙市消防支队将联合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街道和社区负责人等相关单位人员开展《办法》宣贯大培训活动。《办法》2019年正式实施后,长沙市消防支队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联合长沙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违法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的,可以免于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联系主流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