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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武汉市政协提案实行“大口交办”的第二年。即:将过去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把提案直接交给各承办单位改为由市政协按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送交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武汉警备区确定承办单位并督促办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理顺关系,明确分工,明晰职责,提高提案交办的权威性,使提案交办更加准确,办理更加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