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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牙刷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牙刷产品。本次抽查依据GB19342-2003《牙刷》等标准的要求,对牙刷产品的卫生要求,牙刷头部、刷柄尾部安全要求,有害元素(铬、汞、铅、砷、镉),毛束拉力,柄部抗弯力,颈部抗弯力,单丝弯曲恢复率,磨毛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