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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编制个体诊所“标准化建设”评分表,2012年-2013年分别对镇江市区登记在册且正常执业的127家个体诊所“标准化建设”创建前后两次现场调查和评分,示范诊所由11.81%提高到25.98%、合格诊所由31.50%提高到49.61%、不合格诊所由56.69%减少为24.41%;个体诊所在基本标准符合情况和依法执业管理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存在不符合标准的个体诊所;个体诊所管理能力参差不齐、法律意识淡薄;医疗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建议严把校验发证准入关,注销不符合要求的个体诊所;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