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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郭沫若前期艺术功利观是一个引人注目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1921年至1924年,他在一系列的文艺论著中,曾多次高度评价了艺术的社会效果,也曾多次否认过艺术的功利动机。他一方面肯定文艺本身“具有功利的性质”,呼号“文学是反抗精神的象征,是生命穷促时叫出来的一种革命”,强调它“可以统一人们的感情并引导着趋向同一的目标”,可以提高人们的精神,使人们“内在的生活美化”;另一方面却又说“文艺本身无所谓目的”,“文艺的目的,此乃文艺发生后的事实”。为了说明他这种主张的“最持平而合理”,他还提出了“就创作方面而言当持唯美主义,就鉴赏方面而言当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