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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何以可能?反腐形势需要、领导重视和反腐经验都无法从理论层面提供满意的答案,这需要从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出发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哈贝马斯的权力法制化方案重视法律在交往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发挥转换器的作用,不仅解释了权力腐败的制度根源,而且强调从权力法制化的层面制衡权力腐败。哈贝马斯的方案在权力监督、制度制定以及权力规范层面给我们提供了理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