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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央行等六部门下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近日,央行再次对外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共30条,是对《办法》内容的进一步细化,详细规定了试点地区境内代理和结算银行、境外参加银行、试点企业在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细则》自7月3日起实施。《细则》要求,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