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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区营造(以下简称“社造”),确切地说是台湾“社区总体营造”模式近几年在大陆非常流行,被许多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视为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的“新贵”。总的来说,社造从台湾到大陆的“复制——粘贴”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态存在,一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人文地产景”模式,常见的做法有设计人造景观/空间、策划嘉年华/节庆文化活动、推广生态旅游、打造鄉村民宿、运营农民合作社、营销当地特色产品等等,这种社造可称为“硬性社造”,多见于乡村社区。另一种是推动社区各方进行所谓的“协商民主”,如热衷于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讨论社区事务,这种社造可称为“软性社造”,多见于城市社区。当然,这样的划分只是为了对社造进行“理想型”的归类,在实际情况中,这些做法也可能交叉融合。然而,不管是软性社造还是硬性社造试验,似乎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要么一开始就曲高和寡,要么半途夭折。那么,到底是因为“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还是因为“经是好的,和尚念歪经了”?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过于简单的答案不足以令人满意。我们需要对台湾社造进行“考古”,即追溯其发展源头及其各个发展阶段,才能够辨别大陆在移植社造模式的时候出现了什么问题。
台湾社造源自1965年引入的联合国“社区发展计划”,并与日本社造有着紧密的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农业社会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全球化转型开始进行,社会转型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加上台湾岛内严峻的“戒严”政治氛围(1947-1987)、美俄争霸的冷战国际背景与紧绷的两岸关系,构成了当时台湾社区营造兴起的政治社会脉络。
从“国家——社会”关系去理解台湾社区营造,台湾社造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社区发展期(1960-1980初期)。此时为台湾处在“戒严”期,台湾政府仅在“形式上”引入联合国“社区发展”计划推动社区发展,实行“由上而下”的线路,即政府主导,民间配合进行。第二阶段是社会运动期(1980中期-1993年)。1987年台湾“解严”,积压近四十年的社会(环境)问题爆发,民间开始自主推动社会运动,“自下而上”进行,这一阶段也被称为台湾社会运动的“黄金十年”,比较著名的“野百合学运”、“无壳蜗牛运动”、“鹿港反杜邦事件”等等;第三阶段为社.区总体营造期(1994-2001年)。经过十年社会运动后,台湾政府各部门尝试推行各类社造政策,更在1994年整合出台“社区总体营造”政策,从资金和资源分配入手扭转“民意涌动”的社造局面,“自下而上”开始重新转向“由上而下”。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也对该时期的社造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四阶段则是“行政战略”期(2002年至今)。2002年台湾社造著名人士游锡垄“入主”了台湾行政院继续将社造上升到“全局”战略的高度,重金投入171万元新台币,推行“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2005年谢长廷接任行政院院长,在日本社造“人文地产景”的基础上,出台“健康社区六星计划”。2008年台湾推出“新故乡”二期,扶植社造人才,从政策制定到社造实施过程都全面掌控社区社造的总体局面,台湾社造重新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形态。
可见,大陆社造实践者烂熟于心台湾社造“人文地产景”模式来自于1994年之后的“社区总体营造期”和“行政战略期”。此时的台湾社区营造已经以经济发展为主,风格上表现出明显的中产阶级品味和工业美学取向,不再具有日本社区营造/社区发展的核心精神。有学者指出,台湾社造进入“总体营造”期后预设了台湾中产阶级已经拥有了经济和政治的公民权(实际上不存在),企图用文化公民权回应中产群体。因此,台湾文建会学习日本社造时,抽空了其反资本主义的文化政治内涵,也抽空了其强调社会为主,强调“自由契约”的理念。日本的社造理念主要受Peter Kroptkin的地方公社和Jan Addams睦邻社区运动的深刻影响。这种理念可以概括为Jan Addams的“与居民一起”(WOrk with people)的社区工作核心准则。“与居民一起”在我看来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社造的伦理精神。它要求社造工作者要与社区弱势相伴同行,要激活社区群体的能力,使得他们可以自我充权(empowerment)、自我组织,推动社区的进步。可见,从日本到台湾,再从台湾到大陆,我们看到的社造,似乎是蜡烛影像投递到屏幕的过程,距离越远其焦点越来越模糊,内容越来越虚幻。至此,我们也能够理解,不管是软性的社造还是硬性的社造在大陆失灵的原因。一方面,大陆的社造没有经过“社会运动”期,社造工作员“与居民一起”的核心社造精神尚待培育;另一方面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还未深入社区层面,居民主体意识仍未成形,“社区自治”仍任重道远。光有如空中楼阁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和各种中产美学取向的人造或天然美景无法支撑社造的“乌托邦”想象。因此,社造目前在大陆的困局,既有“水土不服”的因素,也有“取错经”的因素。从长远来看,社区营造还需要在大陆经历长期的本土化磨合过程,期待与各界同仁一起努力。
李侨明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博士生,中级社工师,社工督导,主要研究社区营造,社会企业。兼任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珠海市京师社工中心督导,佛山市顺德区社会服务联合会家庭与社区委员会委员(2016至今);曾兼任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2012-2014),曾获得深圳l市2009年“十佳”优秀社工称号。
台湾社造源自1965年引入的联合国“社区发展计划”,并与日本社造有着紧密的联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农业社会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全球化转型开始进行,社会转型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加上台湾岛内严峻的“戒严”政治氛围(1947-1987)、美俄争霸的冷战国际背景与紧绷的两岸关系,构成了当时台湾社区营造兴起的政治社会脉络。
从“国家——社会”关系去理解台湾社区营造,台湾社造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社区发展期(1960-1980初期)。此时为台湾处在“戒严”期,台湾政府仅在“形式上”引入联合国“社区发展”计划推动社区发展,实行“由上而下”的线路,即政府主导,民间配合进行。第二阶段是社会运动期(1980中期-1993年)。1987年台湾“解严”,积压近四十年的社会(环境)问题爆发,民间开始自主推动社会运动,“自下而上”进行,这一阶段也被称为台湾社会运动的“黄金十年”,比较著名的“野百合学运”、“无壳蜗牛运动”、“鹿港反杜邦事件”等等;第三阶段为社.区总体营造期(1994-2001年)。经过十年社会运动后,台湾政府各部门尝试推行各类社造政策,更在1994年整合出台“社区总体营造”政策,从资金和资源分配入手扭转“民意涌动”的社造局面,“自下而上”开始重新转向“由上而下”。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也对该时期的社造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四阶段则是“行政战略”期(2002年至今)。2002年台湾社造著名人士游锡垄“入主”了台湾行政院继续将社造上升到“全局”战略的高度,重金投入171万元新台币,推行“新故乡社区营造计划”。2005年谢长廷接任行政院院长,在日本社造“人文地产景”的基础上,出台“健康社区六星计划”。2008年台湾推出“新故乡”二期,扶植社造人才,从政策制定到社造实施过程都全面掌控社区社造的总体局面,台湾社造重新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形态。
可见,大陆社造实践者烂熟于心台湾社造“人文地产景”模式来自于1994年之后的“社区总体营造期”和“行政战略期”。此时的台湾社区营造已经以经济发展为主,风格上表现出明显的中产阶级品味和工业美学取向,不再具有日本社区营造/社区发展的核心精神。有学者指出,台湾社造进入“总体营造”期后预设了台湾中产阶级已经拥有了经济和政治的公民权(实际上不存在),企图用文化公民权回应中产群体。因此,台湾文建会学习日本社造时,抽空了其反资本主义的文化政治内涵,也抽空了其强调社会为主,强调“自由契约”的理念。日本的社造理念主要受Peter Kroptkin的地方公社和Jan Addams睦邻社区运动的深刻影响。这种理念可以概括为Jan Addams的“与居民一起”(WOrk with people)的社区工作核心准则。“与居民一起”在我看来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社造的伦理精神。它要求社造工作者要与社区弱势相伴同行,要激活社区群体的能力,使得他们可以自我充权(empowerment)、自我组织,推动社区的进步。可见,从日本到台湾,再从台湾到大陆,我们看到的社造,似乎是蜡烛影像投递到屏幕的过程,距离越远其焦点越来越模糊,内容越来越虚幻。至此,我们也能够理解,不管是软性的社造还是硬性的社造在大陆失灵的原因。一方面,大陆的社造没有经过“社会运动”期,社造工作员“与居民一起”的核心社造精神尚待培育;另一方面大陆的政治体制改革还未深入社区层面,居民主体意识仍未成形,“社区自治”仍任重道远。光有如空中楼阁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和各种中产美学取向的人造或天然美景无法支撑社造的“乌托邦”想象。因此,社造目前在大陆的困局,既有“水土不服”的因素,也有“取错经”的因素。从长远来看,社区营造还需要在大陆经历长期的本土化磨合过程,期待与各界同仁一起努力。
李侨明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博士生,中级社工师,社工督导,主要研究社区营造,社会企业。兼任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珠海市京师社工中心督导,佛山市顺德区社会服务联合会家庭与社区委员会委员(2016至今);曾兼任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纪律工作委员会委员(2012-2014),曾获得深圳l市2009年“十佳”优秀社工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