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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E232.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是腐败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高危领域。国家2009年以来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审计署及时做出了部署安排,要求在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加大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出现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高科技化七大新特点,案件的隐蔽性、复杂性远超以往,造成案件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审计力量的不足以及审计技术手段的限制,使得我们查处重大案件线索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但在国家治理的大架构下,审计机关在反腐败斗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给审计人员带来新的挑战。
一、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从资金使用到综合效益的发挥都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果程序不合规、管理不到位,都会产生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项目决策不依法合规,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不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存在非法批地、低價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三是项目规划许可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四是招标投标活动不规范,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的问题;五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不严,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六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的问题;七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未建立或未得到有效落实;八是有关投诉和举报未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未及时得到严肃查处,助长了腐败问题的产生。
二、工程建设领域大案要案审计思路
(一)强化意识,始终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中央反腐倡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必须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审计人员要正确认识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了解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二是树立强烈的案件查处意识,增强工作中对案件线索的敏锐性,要练就一双像鹰一样敏锐的眼睛,善于发掘被审计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线索锲而不舍,紧追到底,绝不退缩;方式上广开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思考和总结工程建设领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规律和新特点、新趋势,挖掘深层次违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把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到审计全过程。近年来,针对中央反腐败的工作重点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要重点关注征地拆迁、招投标、转分包、材料采购、资金管理、金融交易等方面的内容,在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关于查处大要案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在审计项目开始前,要全面收集审计项目或相关领域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将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始终贯彻整个审计项目。
(二)紧跟反腐倡廉形势、关注社会热点,突出审计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领域的检查。近年来,中央先后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查涉企收费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贺国强书记在2012年第11期《求是》杂志撰文指出,今年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上述部署实际上指出了审计工作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对我们在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查处案件线索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三)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握移送的时机和尺度,提高立案率。在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前,要就案件线索的基本情况、问题性质和严重性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判定立案的可能性和移送的必要性。因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有限,审计发现的只是案件线索,无法深入调查和彻底查清问题的真实性。审计要正确界定职责范围,不能越权越界行事,案件查处过程要严格遵守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权限的规定。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立案及查处情况。
(四)严格保密,加强防范,确保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线索来看,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等,一些重大案件往往会涉及特权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难度远远超乎想象。在查处和处理过程中困难重重,同时也隐藏着很大的风险,有时审计人员和家人会面临安全隐患,审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预案、保守秘密、加强防范,确保安全。
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是腐败高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高危领域。国家2009年以来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审计署及时做出了部署安排,要求在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加大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力度,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出现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高科技化七大新特点,案件的隐蔽性、复杂性远超以往,造成案件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审计力量的不足以及审计技术手段的限制,使得我们查处重大案件线索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但在国家治理的大架构下,审计机关在反腐败斗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给审计人员带来新的挑战。
一、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从资金使用到综合效益的发挥都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果程序不合规、管理不到位,都会产生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项目决策不依法合规,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是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不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存在非法批地、低價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三是项目规划许可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的问题;四是招标投标活动不规范,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的问题;五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不严,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六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的问题;七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未建立或未得到有效落实;八是有关投诉和举报未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未及时得到严肃查处,助长了腐败问题的产生。
二、工程建设领域大案要案审计思路
(一)强化意识,始终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中央反腐倡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必须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审计人员要正确认识反腐倡廉的形势任务,了解不同时期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二是树立强烈的案件查处意识,增强工作中对案件线索的敏锐性,要练就一双像鹰一样敏锐的眼睛,善于发掘被审计领域的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线索锲而不舍,紧追到底,绝不退缩;方式上广开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思考和总结工程建设领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规律和新特点、新趋势,挖掘深层次违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把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到审计全过程。近年来,针对中央反腐败的工作重点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要重点关注征地拆迁、招投标、转分包、材料采购、资金管理、金融交易等方面的内容,在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关于查处大要案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在审计项目开始前,要全面收集审计项目或相关领域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将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始终贯彻整个审计项目。
(二)紧跟反腐倡廉形势、关注社会热点,突出审计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对重点内容、重点领域的检查。近年来,中央先后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查涉企收费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贺国强书记在2012年第11期《求是》杂志撰文指出,今年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上述部署实际上指出了审计工作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对我们在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查处案件线索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三)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握移送的时机和尺度,提高立案率。在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前,要就案件线索的基本情况、问题性质和严重性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判定立案的可能性和移送的必要性。因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有限,审计发现的只是案件线索,无法深入调查和彻底查清问题的真实性。审计要正确界定职责范围,不能越权越界行事,案件查处过程要严格遵守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权限的规定。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立案及查处情况。
(四)严格保密,加强防范,确保审计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近几年查处的一些重大案件线索来看,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等,一些重大案件往往会涉及特权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难度远远超乎想象。在查处和处理过程中困难重重,同时也隐藏着很大的风险,有时审计人员和家人会面临安全隐患,审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预案、保守秘密、加强防范,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