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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被列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九大内容之一。根据卫生部、国家教委要求,确实保障集居儿童在园的安全,石首市各托幼机构均采取了大量有效的措施,由园长亲自管理,每位工作人员各负其责,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均未造成较大损失或伤害,为了掌握全市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意外事故发生情况,石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总结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