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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组织参与体育治理具有一定的优势,体现在组织动员效应、积能整合效应、利益协调效应和监督完善效应。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健全,参与体育治理深度不够,独立性质不足和建言途径局限等,限制了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治理的效应实现。为实现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治理的效果,应该从非对称性依赖到合作性互补、表层悬浮到深层事实、从双重管理到内部治理、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