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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催生出一种新型就业形态——网约工,人力与互联网平台之间形成了有别于传统劳动关系的新型雇佣关系。但这类群体游离于法律之外,难以得到应有保护,其根本原因是我国法律对于该类群体的法律地位界定不明,对相关概念的界限不清,使这类群体处于法律保护的真空地带。本文以界定网约工与平台间的法律关系为中心,厘清相关概念的界限,探讨保护网约工合法权益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