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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纳税评估工作是税收工作中重要环节,在税收管理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纳税评估只有建立在先进的信息化基础上,才能更加科学、规范和准确。依靠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及先进的税收评估软件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来开展纳税评估,将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关键词] 纳税评估 信息化 税收管理
纳税评估作为当今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先进税收管理方法,近年来也开始在我国税收管理中引用。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①。在征管流程中纳税评估介于税收征收与税收稽查之间,对于前者起重要监督作用,对后者提供重要稽查依据。它是税收“征、管、查”中税收管理的重要一环,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②。
伴随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从简单地使用计算机向广泛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迈进。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信息管税”的指导思想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纳税评估,正逐渐成为在税收征管工作的方向性选择。
一、納税评估中信息化手段运用的必要性
纳税评估主要是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首先,有效的纳税评估是以拥有大量真实可靠的税收信息为前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税信息越来越多。只有借助互联网、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高效、准确的采集海量纳税申报信息,不断丰富税收征管信息,才能摆脱人工纳税评估的繁杂和不便,增强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并使之逐步规范化、程序化。其次,将纳税评估从数据的采集、比对、结转核算,评估项目和对象的确定、更新,以及到审核评析、约谈、调查举证、认定处理等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依据预先确定的标准,处理所有的申报表。以数理统计学等理论为基础,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规范的数理模型,科学的测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确保纳税申报分析的科学化和智能化,稳步提高评估效率和质量,在纳税评估水平上实现突破。所以,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评估水平,是实现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能有效解决目前税收征管中征收与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是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纳税评估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实现了数据的大范围集中处理。税务部门通过网上办税平台、CTAIS系统、金税工程系统、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和外部情报交换体系等手段掌握了大量的涉税信息。对这些跨平台、分散的海量数据如何甄别筛选,深度挖掘,综合加工,实现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
1、信息的横向与纵向交换不足,统一的“税务数据库”缺失。我国税务系统尚未实现与其他政府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各方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无法即时交流,国税、地税之间也没有实现联网、信息共享。所以计算机中现有的纳税人信息数据不全,特别是涉及到有关工商、海关、银行、国地税之间的外部数据缺乏,对综合分析、判断行业、企业税负率变化产生困难。这都影响评估分析的准确性。虽然部分税务机关和银行实现了联网,但二者之间的信息传输仅局限于税款的申报入库情况,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量与流向。与房地、劳动、社保等部门的网络建设更是空白。
2、现有纳税评估软件整合不到位,纳税评估所需软件应用系统尚未统一。目前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系统)是基于SYBASE数据库基础上开发的,而“金税工程”软件是在ORACIE基础上开发的,一些报税数据、评估软件还是在FOXPLO数据库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库的不统一,给信息共享带来技术障碍,大量的评估信息搜集靠手工操作录入,效率低下,差错率高。业务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3、纳税评估流程中信息化运用水平较低。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定和评估分析环节,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以智能化分析为主导,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对评估客体的各项涉税指标进行比较和分析、处理,批量找出评估客体中存在申报纳税不符合常规现象或疑点。而现行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只是为纳税人申报数据建立了电子档案,并不能满足纳税评估需要,尤其是数据后期比对、分析和处理方法与技术落后,导致大量信息闲置浪费。
三、提高纳税评估信息化运用水平的措施
1、拓宽纳税评估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要以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为基础,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实现涉税数据的广泛、高效、迅速、准确地采集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涉税信息。其次,完善国、地税之间、税务机关下级之间以及内部的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信息横纵向联系,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的“税务数据库”。最后,加快业务信息流、系统应用和硬件资源的整合步伐,解决不同信息系统的数据孤立的问题。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加强评估所需信息的电子转换能力,获取不同平台上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建立不同涉税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共通共享的涉税信息网络。只有这样,纳税评估信息资源才能丰富、所需信息才能信手拈来、游刃有余。
2、重视信息化工作机构体系和业务流程的构建
建立健全信息管税工作机构体系是增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落脚点。开展信息化工作,会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的改变,从而引起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改变。在改善税源信息不对称状况的前提下设计业务流程,根据信息需求来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分别设岗,并使各岗位人员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引入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税务部门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急增。面对浩瀚的数据信息,需要引入或构建成熟的经济模型,推广使用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智能化分析技术,以实现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快速有效地深入分析和处理,并从中找出规律和模式,加强涉税信息的增值利用,从而帮助税务部门更好地进行各种决策。
4、加大优秀、成熟纳税评估软件开发、推广、应用的力度。相关机构应加快研发纳税评估专业应用软件,在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基础上,实现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结合衔接。加紧对纳税评估软件的论证和推广,将纳税评估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保障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运作。
总之,税收信息化是进行高效率纳税评估的基础。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及先进的税收评估软件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来加强纳税评估,将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水平。
注释:
①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43号.
② 《我国纳税评估研究》作者: 袁有杰 2007年12月 经济科学出版社.
[关键词] 纳税评估 信息化 税收管理
纳税评估作为当今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先进税收管理方法,近年来也开始在我国税收管理中引用。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①。在征管流程中纳税评估介于税收征收与税收稽查之间,对于前者起重要监督作用,对后者提供重要稽查依据。它是税收“征、管、查”中税收管理的重要一环,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②。
伴随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从简单地使用计算机向广泛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迈进。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信息管税”的指导思想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纳税评估,正逐渐成为在税收征管工作的方向性选择。
一、納税评估中信息化手段运用的必要性
纳税评估主要是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首先,有效的纳税评估是以拥有大量真实可靠的税收信息为前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税信息越来越多。只有借助互联网、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高效、准确的采集海量纳税申报信息,不断丰富税收征管信息,才能摆脱人工纳税评估的繁杂和不便,增强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并使之逐步规范化、程序化。其次,将纳税评估从数据的采集、比对、结转核算,评估项目和对象的确定、更新,以及到审核评析、约谈、调查举证、认定处理等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依据预先确定的标准,处理所有的申报表。以数理统计学等理论为基础,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规范的数理模型,科学的测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确保纳税申报分析的科学化和智能化,稳步提高评估效率和质量,在纳税评估水平上实现突破。所以,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纳税评估水平,是实现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能有效解决目前税收征管中征收与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是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纳税评估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取得了长足发展,逐步实现了数据的大范围集中处理。税务部门通过网上办税平台、CTAIS系统、金税工程系统、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和外部情报交换体系等手段掌握了大量的涉税信息。对这些跨平台、分散的海量数据如何甄别筛选,深度挖掘,综合加工,实现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
1、信息的横向与纵向交换不足,统一的“税务数据库”缺失。我国税务系统尚未实现与其他政府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各方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无法即时交流,国税、地税之间也没有实现联网、信息共享。所以计算机中现有的纳税人信息数据不全,特别是涉及到有关工商、海关、银行、国地税之间的外部数据缺乏,对综合分析、判断行业、企业税负率变化产生困难。这都影响评估分析的准确性。虽然部分税务机关和银行实现了联网,但二者之间的信息传输仅局限于税款的申报入库情况,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量与流向。与房地、劳动、社保等部门的网络建设更是空白。
2、现有纳税评估软件整合不到位,纳税评估所需软件应用系统尚未统一。目前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系统)是基于SYBASE数据库基础上开发的,而“金税工程”软件是在ORACIE基础上开发的,一些报税数据、评估软件还是在FOXPLO数据库基础上开发的,数据库的不统一,给信息共享带来技术障碍,大量的评估信息搜集靠手工操作录入,效率低下,差错率高。业务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3、纳税评估流程中信息化运用水平较低。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定和评估分析环节,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设置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以智能化分析为主导,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对评估客体的各项涉税指标进行比较和分析、处理,批量找出评估客体中存在申报纳税不符合常规现象或疑点。而现行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只是为纳税人申报数据建立了电子档案,并不能满足纳税评估需要,尤其是数据后期比对、分析和处理方法与技术落后,导致大量信息闲置浪费。
三、提高纳税评估信息化运用水平的措施
1、拓宽纳税评估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要以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为基础,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实现涉税数据的广泛、高效、迅速、准确地采集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涉税信息。其次,完善国、地税之间、税务机关下级之间以及内部的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信息横纵向联系,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的“税务数据库”。最后,加快业务信息流、系统应用和硬件资源的整合步伐,解决不同信息系统的数据孤立的问题。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加强评估所需信息的电子转换能力,获取不同平台上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建立不同涉税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共通共享的涉税信息网络。只有这样,纳税评估信息资源才能丰富、所需信息才能信手拈来、游刃有余。
2、重视信息化工作机构体系和业务流程的构建
建立健全信息管税工作机构体系是增强纳税评估工作的落脚点。开展信息化工作,会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的改变,从而引起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改变。在改善税源信息不对称状况的前提下设计业务流程,根据信息需求来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分别设岗,并使各岗位人员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引入先进技术,建立科学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税务部门采集和处理的数据量急增。面对浩瀚的数据信息,需要引入或构建成熟的经济模型,推广使用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智能化分析技术,以实现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快速有效地深入分析和处理,并从中找出规律和模式,加强涉税信息的增值利用,从而帮助税务部门更好地进行各种决策。
4、加大优秀、成熟纳税评估软件开发、推广、应用的力度。相关机构应加快研发纳税评估专业应用软件,在充实软件的评估分析内容,提升纳税评估的智能化程度基础上,实现与金税工程、税收征管软件等税收管理软件结合衔接。加紧对纳税评估软件的论证和推广,将纳税评估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管理,保障纳税评估工作的有序运作。
总之,税收信息化是进行高效率纳税评估的基础。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及先进的税收评估软件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来加强纳税评估,将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水平。
注释:
①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43号.
② 《我国纳税评估研究》作者: 袁有杰 2007年12月 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