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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奥斯本和盖布勒提出了企业家政府理论,使人们在重新审视当代政府角色,他们倡导将企业家精神和企业管理的一些机制、方法移植运用于传统政府。本文从内容和现实可行性对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进行了评析。
【关键词】 奥斯本 企业家政府 改革政府
一、理论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西方遭遇传统政府官僚体制危机,发达国家政府掀起了新一轮的行政改革热潮,美国学者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提出“企业家政府”的完整概念,倡导企业家精神来改造政府。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宗旨就是把企业管理的精髓移植于政府,改变官僚政府的管理机制和内部驱动力,重新塑造政府形象。
二、理论的内涵
企业家政府理论不否定政府的存在,它认为政府“是我们用来作出公共决策的一种机制”,是解决共同问题的方式。企业家政府理论指出政府未能有效地运作,因为传统政府官僚体制存在危机。政府体制都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传统的官僚制政府组织形式无法适应时代的变化而产生治理危机。问题的根本不是政府工作的人,是他们工作的体制。改革政府的不良机制要实质上提高政府效率。奥斯本倡导“为了使我们的政府重新变得有效,要重塑政府”,就是用企业家精神来改革或重新塑造政府,提出了十项具有企业家政府的基本特征的原则来改革传统政府官僚体制。
三、理论的不足
(一)《改革政府》中理论不完善
在《改革政府》中,奥斯本等对企业家政府的论述并没有严谨的逻辑体系作支撑,只是归纳成功案例,没有对企业家型政府的具体运用和实践。
理论中所含的“企业家把经济资源由较低之处,移转至生产力和报酬较大之处”,虽符合一般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但对于政府公共管理不具有必然的解释力。《改革政府》中的企业家精神是延续萨伊所提出的企业家精神,萨伊的企业家精神只涉及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的资源转移和再分配,而十项原则与普遍的组织改造过程所涉及的都是以组织的结构、形式、功能、内外关系和运作方式等要素的调整,其著述中的十大原则并非都能与企业家精神挂钩。
(二)《改革政府》中的理论不能完全适用
1、政府不能只掌舵不划桨。“企业家政府理论”认为向社会提供服务是划桨,政府仅该做好决策工作,把具体的服务性的工作承包给私营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去做。首先,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服务性工作,如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维护国家安全等,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关系国家切身利益,私人企业或组织难于负担或不宜负担;这些公共服务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私人边际收益(成本)与社会边际收益(成本)不相符、其成本和收益无法在公民之间均等地划分而存在“免费搭车” 等问题。这些特点决定这类服务该由政府提供。因此,在政府只负责决策的前提下,推向企业的服务性工作是有选择的。政府对服务性工作的干预必不可少,甚至某些服务性工作如国家安全等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另外,对我国政府来说,目前不能只掌舵不划桨,因为我国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政府的职能还繁重,我们的市场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够、政府职能社会化程度低,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目前我国政府不仅要掌好舵,还要划好桨。
2、向社会分权需依据国情。“企业家政府理论”强调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要妥善授权,认为在一个民众自治的国家里,政府的行政专家们不应该事必躬亲,而要善于授权,鼓励公众参与管理。目前我国公民的参政意识与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处于成长阶段,社会中介组织不发达,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较弱。因此,在现阶段根本无法实现由政府向社会分权。
3、不能过于依赖市场机制。“企业家政府理论”一直强调要在企业内部引入市场机制,主张将公共服务民营化或签约外包。但市场非万能,市场也会失灵。如果将公共服务民营化或签约外包,能否達到减少成本的目的是一个未知数,它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更不是万能的。
4、收益不能作为政府目标。理论主张政府应学会用种种形式集资、赚钱,以花钱来省钱,为回报而投资,这与政府的职责和目标背道而驰。企业目的是获取利润,政府必须侧重选择公共利益、长远利益而非经济利益、暂时利益,即使这种选择有悖于或冲突于经济利益或暂时利益。在我国发展中很多问题需要时间解决,例如,发展贫困地区和扶持贫困人民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过于关注这项工程的收益其实会影响效率。
5、权利下放的前提是监管。理论在主张政府应削平复杂的层级组织模式、将集权式的管理权下放的同时,忽略了权力的监管问题。下放权力一方面可以使权力得以因地制宜的合理、有效地运用,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权力的滥用,因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可能滥用权力。不解决这一问题,下放权力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四、结语
西方的政府再造的新思维标志着当代政府治理理念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对我国的行政改革也不乏启发意义。但是,它仍有其难以摆脱的局限和困境,理论的某些方面对当今行政改革的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但理论本身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应当借鉴西方行政改革经验以及企业家政府的积极举措,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 [美]戴维·奥斯本,彼德·普拉斯特里克.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陈振明.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透视[J].厦门大学学报,2000(2).
[4] 丁煌 .西方企业家政府理论评述[J].国外社会科学 ,1999(6).
[5] 孙学玉.企业型政府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6] 范思凯.公共权力转型期的政府公共服务[J].理论探索 ,2009(1).
【关键词】 奥斯本 企业家政府 改革政府
一、理论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西方遭遇传统政府官僚体制危机,发达国家政府掀起了新一轮的行政改革热潮,美国学者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提出“企业家政府”的完整概念,倡导企业家精神来改造政府。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宗旨就是把企业管理的精髓移植于政府,改变官僚政府的管理机制和内部驱动力,重新塑造政府形象。
二、理论的内涵
企业家政府理论不否定政府的存在,它认为政府“是我们用来作出公共决策的一种机制”,是解决共同问题的方式。企业家政府理论指出政府未能有效地运作,因为传统政府官僚体制存在危机。政府体制都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传统的官僚制政府组织形式无法适应时代的变化而产生治理危机。问题的根本不是政府工作的人,是他们工作的体制。改革政府的不良机制要实质上提高政府效率。奥斯本倡导“为了使我们的政府重新变得有效,要重塑政府”,就是用企业家精神来改革或重新塑造政府,提出了十项具有企业家政府的基本特征的原则来改革传统政府官僚体制。
三、理论的不足
(一)《改革政府》中理论不完善
在《改革政府》中,奥斯本等对企业家政府的论述并没有严谨的逻辑体系作支撑,只是归纳成功案例,没有对企业家型政府的具体运用和实践。
理论中所含的“企业家把经济资源由较低之处,移转至生产力和报酬较大之处”,虽符合一般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但对于政府公共管理不具有必然的解释力。《改革政府》中的企业家精神是延续萨伊所提出的企业家精神,萨伊的企业家精神只涉及提升资源使用效率的资源转移和再分配,而十项原则与普遍的组织改造过程所涉及的都是以组织的结构、形式、功能、内外关系和运作方式等要素的调整,其著述中的十大原则并非都能与企业家精神挂钩。
(二)《改革政府》中的理论不能完全适用
1、政府不能只掌舵不划桨。“企业家政府理论”认为向社会提供服务是划桨,政府仅该做好决策工作,把具体的服务性的工作承包给私营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去做。首先,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服务性工作,如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维护国家安全等,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关系国家切身利益,私人企业或组织难于负担或不宜负担;这些公共服务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私人边际收益(成本)与社会边际收益(成本)不相符、其成本和收益无法在公民之间均等地划分而存在“免费搭车” 等问题。这些特点决定这类服务该由政府提供。因此,在政府只负责决策的前提下,推向企业的服务性工作是有选择的。政府对服务性工作的干预必不可少,甚至某些服务性工作如国家安全等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另外,对我国政府来说,目前不能只掌舵不划桨,因为我国仍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政府的职能还繁重,我们的市场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够、政府职能社会化程度低,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目前我国政府不仅要掌好舵,还要划好桨。
2、向社会分权需依据国情。“企业家政府理论”强调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要妥善授权,认为在一个民众自治的国家里,政府的行政专家们不应该事必躬亲,而要善于授权,鼓励公众参与管理。目前我国公民的参政意识与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处于成长阶段,社会中介组织不发达,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较弱。因此,在现阶段根本无法实现由政府向社会分权。
3、不能过于依赖市场机制。“企业家政府理论”一直强调要在企业内部引入市场机制,主张将公共服务民营化或签约外包。但市场非万能,市场也会失灵。如果将公共服务民营化或签约外包,能否達到减少成本的目的是一个未知数,它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私有化更不是万能的。
4、收益不能作为政府目标。理论主张政府应学会用种种形式集资、赚钱,以花钱来省钱,为回报而投资,这与政府的职责和目标背道而驰。企业目的是获取利润,政府必须侧重选择公共利益、长远利益而非经济利益、暂时利益,即使这种选择有悖于或冲突于经济利益或暂时利益。在我国发展中很多问题需要时间解决,例如,发展贫困地区和扶持贫困人民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过于关注这项工程的收益其实会影响效率。
5、权利下放的前提是监管。理论在主张政府应削平复杂的层级组织模式、将集权式的管理权下放的同时,忽略了权力的监管问题。下放权力一方面可以使权力得以因地制宜的合理、有效地运用,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权力的滥用,因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可能滥用权力。不解决这一问题,下放权力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四、结语
西方的政府再造的新思维标志着当代政府治理理念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对我国的行政改革也不乏启发意义。但是,它仍有其难以摆脱的局限和困境,理论的某些方面对当今行政改革的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但理论本身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应当借鉴西方行政改革经验以及企业家政府的积极举措,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 [美]戴维·奥斯本,彼德·普拉斯特里克.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陈振明.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透视[J].厦门大学学报,2000(2).
[4] 丁煌 .西方企业家政府理论评述[J].国外社会科学 ,1999(6).
[5] 孙学玉.企业型政府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6] 范思凯.公共权力转型期的政府公共服务[J].理论探索 ,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