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人防工程是战时能够让人们躲避的地方,做好人防工程设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普通民用设计院,只能设计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以下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主要有: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队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最常见的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是二等人员掩蔽所,本文根据工程经验,就平战结合的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对人防工程设计进行探索。
关键词:停车库;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战结合
中图分类号:TU248.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实例:某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93㎡,根据当地人防要求,为甲类人防,抗力等级为常6级,核6级,平时功能为地下停车库;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按规范,不超2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可作为一个防护单元。分成三个抗爆单元,设置两个口部,战时可掩蔽905人。内设防护设备包括防护密闭门4樘、密闭门5樘、悬板活门2樘、防爆地漏7个、自动排气阀门2套,抗爆门铃1个,均要求平时安装到位。平时车辆出入口、战时饮用水箱及男女旱厕等则需要临战砌筑或封堵。
二、人防工程建筑专业设计要点
人防地下室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设计,在符合人防有关规范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平时车库的使用要求。人防各功能用房应尽量利用边角位,减少对平时停车的影响。通常人防方案是在平时车库平面上布置的,布置人防方案时应坚持“平时使用最大化”原则,从开发商利益出发,又满足人防设计规范,才是优秀的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本人工程防护单元内防护设备及设施布置如下,战时自成体系,也不影响平时车库的使用(见图1,图2)。
(一)战时口部房间布置
按二等人员掩蔽工程的要求,该人防地下室共有两个人防战时出入口。其中战时主要出入口设在口部一,可直通室外,口部一设有防毒通道和兼简易洗消区;次要口部结合楼梯设置,为战时非染毒期间出入口,设有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在次要口部设有进风滤毒系统,平时排风竖井战时作为进风口使用。
(二)战时内部房间设置
该人防地下室防护单元在战时均设有男女干厕,盥洗室,战时进风机房(平时排风机房),战时配电室,防化通信值班室,生活饮用水箱等房间与设施。满足二等人员掩蔽所的要求。
(三)防水设计
按规范要求人员掩蔽所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一级。该人防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顶板及侧壁均采用自防水钢筋混凝土。
(四)饰面做法
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墙面抹灰不得掺用纸筋等可能霉烂的材料,二次室内装修材料除满足防火要求之外,要考虑抗震、防潮、防腐的要求。口部用房,通风竖井,防毒通道处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
三、人防工程设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问题
(一)人防工程的设置与规划应有机结合
建筑师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人防职能部门的方案征询意见单,征询单会有人防指标、人防具体功能及防护防化等级等要求,结合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来深化地下车库设计方案。也就是说在没拿到人防职能部门的方案征询意见单之前,是无法布置人防方案的。在先前确定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时,人防地面出入口及竖井的设置往往只考虑满足人防设计的要求,较少考虑到景观设计。通过与景观设计的积极配合,尽量利用平时使用的楼梯间及建筑物架空层等布置人防出口,既为地面室外景观设计提供质量保证,同时又能满足今后施工图阶段人防工程设计的需要。更要考虑方便后期维护使用,对小区整体景观效果不受影响为目的。
(二)人防工程出入口的优化设置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设置需要满足本防护单元内掩蔽人员就近迅速到达掩蔽场所,方便快捷地进入掩蔽体内。出入口分为主要出入口与次要出入口。主要出入口是战时空袭前、空袭后人员或车辆进出较有保证,且使用较为方便的出入口。在遭敌空袭后,建筑大面积坍塌的情况下,该出入口要保持通畅。因此,主要出入口的设置应考虑为室外出入口。如果出现地下室已经占满红线的情况,设置的室内出入口需要满足人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最好在防倒塌范围之外。如果设置防倒塌范围之内,则设置防堵塞措施,设置防倒塌棚架(结构计算得出)。由于这类棚架外形笨重,设置在建筑物间会影响景观效果。因此考虑室外出入口设置位置时,既要考虑景观的要求也要注意设置在防倒塌范围之外。
就地下车库来说,一般优先将车库的汽车坡道出入口作为人防工程的主要出入口。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4.1.1第2条规定,社会停车库(场)车辆进出口与相邻环境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环境敏感建筑物指住宅,学校,疗养院,幼托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因此,适合作为人防工程战时主要出入口。其次,可以选择在防倒塌范围之外的直通室外的阶梯出入口(楼梯间);人防工程的主要出入口也是一个防护单元的排风口,为了避免防护单元内通风短路,防护单元的进风口(即次要出入口)与排风口(即主要出入口)要满足一定的距离要求。故次要与主要出入口不可选择在同一室外出入口处设置。
次要出入口是空袭前使用,空袭时地面建筑遭破坏后不使用的出入口,这类出口在战时可以被破坏,无设置要求。对供战时使用的进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堵塞、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人防工程对次要出入口设置的要求相對主要出入口来说不高,但是需要在室外单独设置进风竖井,保证防护单元的室内新风量。
(三)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
目前人防工程普遍采用部分转换,即一次设计及施工完成主要部分防护功能(如战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防护措施等),剩余部分(如平时对外出入口封堵,相邻防护单元间封堵,战时男女干厕及水箱的安装等)在临战前二次施工完成。
人防工程是一类造价很高的项目类型,在实际设计建造中,要考虑经济合理性,尽量减少临战封堵的数量,在设计中详细标注临战设施的尺寸及位置等等。
设计的基本原则总结如下:1)人防工程平时战时用途需相近,设计中考虑平战兼容性和通用性。2)平战转换量尽量小。3)一次设计完成,建造分两次施工。4)战时转换措施要求快速、经济、简便、可靠。
(四)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配合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配合存在如下问题:1)普遍通风设计量不足,为降低造价,低于规范设计通风量。2)平战两种状态下环境热湿度要求不同,但是设计时对热湿负荷计算随意性过大,造成人员战时掩蔽时体感过热或不适。3)进排风口设置不尽合理。进排风口与出入口合并设置可能会造成人为的新风源污染,进排风口距离过近,排出的废气又进入人防地下室内,造成二次污染。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应配合协调,兼顾各专业的规范要求。譬如建筑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人防工程进风口应位于排风口的上风侧。暖通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看似矛盾的规范要求专业间互相协调兼顾。又譬如建筑规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车库的最小净高为2.2m,暖通设备安装的设备净高要求进行建筑层高测算。处理办法或者调高建筑层高,或者协调暖通设备的布置,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四、结束语
人防地下室工程设计是一个综合性专业性均很强的设计门类,牵涉到平时使用的功能性、经济性要求,战时转换时安全性与可靠性等各方面要求。这一设计工作的完成需要政府审批部门、甲方、设计院、施工队等各个部分的密切配合与协调。本文就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实例做简要介绍,探索在设计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为人防工程设计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
[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_防空地下室
关键词:停车库;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战结合
中图分类号:TU248.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实例:某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93㎡,根据当地人防要求,为甲类人防,抗力等级为常6级,核6级,平时功能为地下停车库;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按规范,不超2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可作为一个防护单元。分成三个抗爆单元,设置两个口部,战时可掩蔽905人。内设防护设备包括防护密闭门4樘、密闭门5樘、悬板活门2樘、防爆地漏7个、自动排气阀门2套,抗爆门铃1个,均要求平时安装到位。平时车辆出入口、战时饮用水箱及男女旱厕等则需要临战砌筑或封堵。
二、人防工程建筑专业设计要点
人防地下室应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设计,在符合人防有关规范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平时车库的使用要求。人防各功能用房应尽量利用边角位,减少对平时停车的影响。通常人防方案是在平时车库平面上布置的,布置人防方案时应坚持“平时使用最大化”原则,从开发商利益出发,又满足人防设计规范,才是优秀的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本人工程防护单元内防护设备及设施布置如下,战时自成体系,也不影响平时车库的使用(见图1,图2)。
(一)战时口部房间布置
按二等人员掩蔽工程的要求,该人防地下室共有两个人防战时出入口。其中战时主要出入口设在口部一,可直通室外,口部一设有防毒通道和兼简易洗消区;次要口部结合楼梯设置,为战时非染毒期间出入口,设有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在次要口部设有进风滤毒系统,平时排风竖井战时作为进风口使用。
(二)战时内部房间设置
该人防地下室防护单元在战时均设有男女干厕,盥洗室,战时进风机房(平时排风机房),战时配电室,防化通信值班室,生活饮用水箱等房间与设施。满足二等人员掩蔽所的要求。
(三)防水设计
按规范要求人员掩蔽所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一级。该人防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顶板及侧壁均采用自防水钢筋混凝土。
(四)饰面做法
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墙面抹灰不得掺用纸筋等可能霉烂的材料,二次室内装修材料除满足防火要求之外,要考虑抗震、防潮、防腐的要求。口部用房,通风竖井,防毒通道处墙面、顶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
三、人防工程设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问题
(一)人防工程的设置与规划应有机结合
建筑师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人防职能部门的方案征询意见单,征询单会有人防指标、人防具体功能及防护防化等级等要求,结合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来深化地下车库设计方案。也就是说在没拿到人防职能部门的方案征询意见单之前,是无法布置人防方案的。在先前确定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时,人防地面出入口及竖井的设置往往只考虑满足人防设计的要求,较少考虑到景观设计。通过与景观设计的积极配合,尽量利用平时使用的楼梯间及建筑物架空层等布置人防出口,既为地面室外景观设计提供质量保证,同时又能满足今后施工图阶段人防工程设计的需要。更要考虑方便后期维护使用,对小区整体景观效果不受影响为目的。
(二)人防工程出入口的优化设置
人防工程出入口的设置需要满足本防护单元内掩蔽人员就近迅速到达掩蔽场所,方便快捷地进入掩蔽体内。出入口分为主要出入口与次要出入口。主要出入口是战时空袭前、空袭后人员或车辆进出较有保证,且使用较为方便的出入口。在遭敌空袭后,建筑大面积坍塌的情况下,该出入口要保持通畅。因此,主要出入口的设置应考虑为室外出入口。如果出现地下室已经占满红线的情况,设置的室内出入口需要满足人防规范的相关要求。
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无防护顶盖段)最好在防倒塌范围之外。如果设置防倒塌范围之内,则设置防堵塞措施,设置防倒塌棚架(结构计算得出)。由于这类棚架外形笨重,设置在建筑物间会影响景观效果。因此考虑室外出入口设置位置时,既要考虑景观的要求也要注意设置在防倒塌范围之外。
就地下车库来说,一般优先将车库的汽车坡道出入口作为人防工程的主要出入口。据《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4.1.1第2条规定,社会停车库(场)车辆进出口与相邻环境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环境敏感建筑物指住宅,学校,疗养院,幼托等对外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因此,适合作为人防工程战时主要出入口。其次,可以选择在防倒塌范围之外的直通室外的阶梯出入口(楼梯间);人防工程的主要出入口也是一个防护单元的排风口,为了避免防护单元内通风短路,防护单元的进风口(即次要出入口)与排风口(即主要出入口)要满足一定的距离要求。故次要与主要出入口不可选择在同一室外出入口处设置。
次要出入口是空袭前使用,空袭时地面建筑遭破坏后不使用的出入口,这类出口在战时可以被破坏,无设置要求。对供战时使用的进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堵塞、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人防工程对次要出入口设置的要求相對主要出入口来说不高,但是需要在室外单独设置进风竖井,保证防护单元的室内新风量。
(三)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设计
目前人防工程普遍采用部分转换,即一次设计及施工完成主要部分防护功能(如战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防护措施等),剩余部分(如平时对外出入口封堵,相邻防护单元间封堵,战时男女干厕及水箱的安装等)在临战前二次施工完成。
人防工程是一类造价很高的项目类型,在实际设计建造中,要考虑经济合理性,尽量减少临战封堵的数量,在设计中详细标注临战设施的尺寸及位置等等。
设计的基本原则总结如下:1)人防工程平时战时用途需相近,设计中考虑平战兼容性和通用性。2)平战转换量尽量小。3)一次设计完成,建造分两次施工。4)战时转换措施要求快速、经济、简便、可靠。
(四)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配合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的配合存在如下问题:1)普遍通风设计量不足,为降低造价,低于规范设计通风量。2)平战两种状态下环境热湿度要求不同,但是设计时对热湿负荷计算随意性过大,造成人员战时掩蔽时体感过热或不适。3)进排风口设置不尽合理。进排风口与出入口合并设置可能会造成人为的新风源污染,进排风口距离过近,排出的废气又进入人防地下室内,造成二次污染。
在人防工程设计中,暖通专业与建筑专业应配合协调,兼顾各专业的规范要求。譬如建筑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人防工程进风口应位于排风口的上风侧。暖通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看似矛盾的规范要求专业间互相协调兼顾。又譬如建筑规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车库的最小净高为2.2m,暖通设备安装的设备净高要求进行建筑层高测算。处理办法或者调高建筑层高,或者协调暖通设备的布置,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四、结束语
人防地下室工程设计是一个综合性专业性均很强的设计门类,牵涉到平时使用的功能性、经济性要求,战时转换时安全性与可靠性等各方面要求。这一设计工作的完成需要政府审批部门、甲方、设计院、施工队等各个部分的密切配合与协调。本文就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实例做简要介绍,探索在设计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为人防工程设计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
[3]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
[6]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_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