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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之下,不仅带来了主体多元、利益多样性与多层次的演变,也对环境法的功能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了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复杂的,又是一个艰巨历史的过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必然呼唤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环保法的生态化。然而,我国目前的现行的环境法存在诸多弊端,可见《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迫在眉睫。下面我们从生态文明的背景之下议《环境保护法》修改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