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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西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奋斗目标:为我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四个统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从根本上解决了“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集中反映了总局党组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能确定了新的思想基础和价值理念。我们要紧紧围绕“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这一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好“四个统一”,切实做到寓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于监管之中。具体工作思路是:
一、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批准颁布的《自治区工商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四个统一”的核心和本质是市场监管。工商机关是国家对市场进行监管执法的部门,法定职责就是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监管执法中,要立足监管、着眼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职能作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完善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放宽经营范围,降低注册登记门槛,放宽投资人资格,简化登记审批手续,放宽企业名称的核定条件。既要注重发展速度的“快”,又要讲求发展质量的“优”:既要促进市场主体“快生”,又要保障市场主体“优生”:既要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又要保证市场经济规范发展。这一切都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秩序作保证。否则,经济社会发展就难以实现“活而有序、好中求快”。
二、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措施。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监管是本职,服务是理念,服务寓于监管之中。因此。要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升华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七项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执照农民”的发展,积极扶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持照闯市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二是发展特色效益农业。通过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服务措施,培育我区农产品名优品牌。三是搞活农村市场流通,解决农民后顾之忧。通过培育农村经纪人,实现农民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帮助农民实现农产品从农村流向城市,使农民增加收入:同时,又将农业生产资料从城市流向农村,使农民获得必须的生产资料,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四是规范农村消费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决不让农民维权难、行政执法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二)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引导,促进规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推动和支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要把行政执法、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出一条诚信为本、守法经营、良性发展的道路。二是大力扶持,加快发展。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注册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快速进入市场。争取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特色经济开拓市场,增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实力。三是严格查处,加强保护。进一步打击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做到“六个加强”。即:加强对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教育和激励机制建设。
(三)积极推进“一轴两翼”战略。一是本着吸引外资入桂、便于外资入桂的原则,努力营造国际化的工商政务环境。二是主动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健全从项目咨询到企业建成投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三道服务体系,切实构筑亲商、安商、富商的综合服务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引导工作,促进区内企业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边境贸易。鼓励和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开发资源、承接海外工程和输出劳务。
(四)积极推进东部产业转移承接工程。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料。加强综合分析,为地方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帮助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二是引导区内企业实施“产业链关联计划”,落实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培育一批区内的产品配套下游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三是继续参与“百企入桂"32作,积极促进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改善民生,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充分保障公民及社会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监管促维权。为此,要大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监督商品质量和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以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手段为重点,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针对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侵权和欺诈问题,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制止霸王条款,打击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二)着力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通过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要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积极做好引导规范工作,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经营,帮助他们解决生计问题。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按照建设“平安广西、和谐广西”的要求,依法加大对农村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 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二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对市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深化整规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经济秩序
行政执法是实现监管目标、履行监管职能的基本手段,监管是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在监管中体现执法,在执法中实现监管。这就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制度制约和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法制教育,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化。要防范行政风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围绕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随意执法等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并在全系统通报。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环境。主要是进一步开展“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七农工程”,搞活农村“两个流通”,达到“在农业生产上让政府放心、在农民增收上让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巩固食品安全“关口前移”工作成果。三是以节假日为重点,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四是以长效监管为目标,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营造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媒体的监测力度,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二是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审查员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五)加大注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积极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一是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水平。二是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三是加强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工作。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要集中力量查处,坚决摧毁传销网络;要依托信息化网络,设立打击传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要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
(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坚决打击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在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扩大案源,及时发现并查处。三是严查大要案件,增强震慑力。突出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办,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四是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五、整顿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创新
要做到“四个统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在实践,贵在又好又快地落实。要创造性地抓落实,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具体思路、办法上敢于创新,善于创新。要完善并落实经常性的绩效考评制度,从区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的每个干部职工,以岗位评价为基础,以实绩为标准,平时考核与半年考核、年度考评相结合,实行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四个统一”的要求深入人心,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一,各级工商机关要尽快开展一次转变机关作风大学习、大讨论,认真查摆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顿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第二,把机关作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中,层层签订责任状,凡涉及影响广西投资环境形象、对工商系统带来不良影响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三,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的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等工作,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二)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和手段,提高综合行政效能。要贯彻好“四个统一”,实现监管到位,关键是要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公信力。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中,把重心放在创新基层监管模式、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上。一是按照“金信工程”总体方案和自治区工商局信息建设“十项工程”的要求,确保2007年底前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国家工商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全国联网。二是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建立消费维权“一会两站”为重点,扩大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的覆盖面。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努力构建消费维权新机制。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公信力上,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完善“阳光执法”、“阳光办事”、“阳光收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三)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改进服务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全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分权、放权、授权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执法效能。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继续抓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总局“六项禁令”和我局“六条禁令”,推进工商系统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一、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批准颁布的《自治区工商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四个统一”的核心和本质是市场监管。工商机关是国家对市场进行监管执法的部门,法定职责就是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监管执法中,要立足监管、着眼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职能作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完善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放宽经营范围,降低注册登记门槛,放宽投资人资格,简化登记审批手续,放宽企业名称的核定条件。既要注重发展速度的“快”,又要讲求发展质量的“优”:既要促进市场主体“快生”,又要保障市场主体“优生”:既要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又要保证市场经济规范发展。这一切都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秩序作保证。否则,经济社会发展就难以实现“活而有序、好中求快”。
二、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措施。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监管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监管是本职,服务是理念,服务寓于监管之中。因此。要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升华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七项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执照农民”的发展,积极扶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持照闯市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二是发展特色效益农业。通过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服务措施,培育我区农产品名优品牌。三是搞活农村市场流通,解决农民后顾之忧。通过培育农村经纪人,实现农民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帮助农民实现农产品从农村流向城市,使农民增加收入:同时,又将农业生产资料从城市流向农村,使农民获得必须的生产资料,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四是规范农村消费市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决不让农民维权难、行政执法难、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二)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引导,促进规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自觉服从宏观调控,推动和支持民间投资向政府鼓励的产业领域集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要把行政执法、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走出一条诚信为本、守法经营、良性发展的道路。二是大力扶持,加快发展。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注册登记,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快速进入市场。争取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特色经济开拓市场,增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实力。三是严格查处,加强保护。进一步打击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做到“六个加强”。即:加强对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教育和激励机制建设。
(三)积极推进“一轴两翼”战略。一是本着吸引外资入桂、便于外资入桂的原则,努力营造国际化的工商政务环境。二是主动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健全从项目咨询到企业建成投产的产前、产中、产后三道服务体系,切实构筑亲商、安商、富商的综合服务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引导工作,促进区内企业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和边境贸易。鼓励和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特别是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开发资源、承接海外工程和输出劳务。
(四)积极推进东部产业转移承接工程。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的企业基本信息和资料。加强综合分析,为地方政府宏观决策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参考,帮助投资者及时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二是引导区内企业实施“产业链关联计划”,落实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培育一批区内的产品配套下游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三是继续参与“百企入桂"32作,积极促进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改善民生,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充分保障公民及社会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监管促维权。为此,要大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监督商品质量和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以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手段为重点,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针对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侵权和欺诈问题,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制止霸王条款,打击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二)着力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市场准入、收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通过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要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积极做好引导规范工作,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经营,帮助他们解决生计问题。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按照建设“平安广西、和谐广西”的要求,依法加大对农村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 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二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对市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深化整规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经济秩序
行政执法是实现监管目标、履行监管职能的基本手段,监管是行政执法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在监管中体现执法,在执法中实现监管。这就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制度制约和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法制教育,保证行政行为合法化。要防范行政风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围绕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随意执法等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并在全系统通报。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环境。主要是进一步开展“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七农工程”,搞活农村“两个流通”,达到“在农业生产上让政府放心、在农民增收上让群众满意”的目的。
(三)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巩固食品安全“关口前移”工作成果。三是以节假日为重点,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四是以长效监管为目标,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营造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媒体的监测力度,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二是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审查员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五)加大注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积极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一是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水平。二是认真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三是加强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工作。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要集中力量查处,坚决摧毁传销网络;要依托信息化网络,设立打击传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要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
(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一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坚决打击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在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扩大案源,及时发现并查处。三是严查大要案件,增强震慑力。突出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办,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四是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五、整顿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创新
要做到“四个统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在实践,贵在又好又快地落实。要创造性地抓落实,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的具体思路、办法上敢于创新,善于创新。要完善并落实经常性的绩效考评制度,从区局机关到基层工商所的每个干部职工,以岗位评价为基础,以实绩为标准,平时考核与半年考核、年度考评相结合,实行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四个统一”的要求深入人心,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一,各级工商机关要尽快开展一次转变机关作风大学习、大讨论,认真查摆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顿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第二,把机关作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中,层层签订责任状,凡涉及影响广西投资环境形象、对工商系统带来不良影响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三,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的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等工作,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工作目标。
(二)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和手段,提高综合行政效能。要贯彻好“四个统一”,实现监管到位,关键是要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公信力。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中,把重心放在创新基层监管模式、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上。一是按照“金信工程”总体方案和自治区工商局信息建设“十项工程”的要求,确保2007年底前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国家工商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全国联网。二是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建立消费维权“一会两站”为重点,扩大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的覆盖面。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努力构建消费维权新机制。在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公信力上,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完善“阳光执法”、“阳光办事”、“阳光收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三)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改进服务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全面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分权、放权、授权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执法效能。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继续抓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总局“六项禁令”和我局“六条禁令”,推进工商系统惩防体系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