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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国家发改委对国际海运附加费进行调查,继续清理进出口环节乱收费,为企业减负
根据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近两年来,在我会的多次反映下,国家发改委多次对外贸运输环节乱收费进行了调查,清理了多项一关三检,港口码头不合理收费项目。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约谈了十几家国际班轮公司,要求班轮公司主动降低THC码头作业费。经过约谈,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20多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下调收费标准15%~30%。
THC是班輪公司违法违规、利用垄断和优势地位收取的,是必须要取消的。国家发改委让班轮公司降费并不是我们要的目的,甚至是误导班轮公司只要降费就可以继续收取,等于承认其收费的合法性。我们对此保留我们的立场,并希望国家发改委运用我国反垄断法调查处理THC问题。因为THC是班轮公司和航线组织从2001年起通过集体垄断方式以统一标准、同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强行向中国货主收取的,而且是违反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取消。
此外,我们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改革报等媒体再次曝光了国际班轮公司乱收费的行为。
二、在大连召开了全国货主维权工作会议,加强货主维权工作力度
2017年5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货主维权工作委员会在大连召开了货主维权工作会议。到会的有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辽宁、沈阳、大连、广东、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山东省(市)进出口商会(外经贸企业协会)、国际货代协会以及外贸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的代表30余人。
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清理外贸运输环节不合理收费所做的工作情况,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货主维权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呼吁政府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实行运费一口价办法,禁止在运费之外向无辜的中国FOB出口商收取永久固定、永不取消、只涨不跌的附加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者。只有这样才能拨乱反正,避免无序竞争,给国际航运业和国际贸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与社科院合作再次推出THC专题研讨,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起到一定的作用
四、针对FOB出口恶意无单放货案例增多,对《海商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护FOB出口商权益
参加2017年9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海商法研讨会和海峡两岸多式联运研讨会,研究修改海商法和发展多式联运课题。2017年7月20日,我会与海商法修法课题组进行交流,对修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国际海运市场无单放货和国际班轮公司非法乱收费的现象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要求海商法明确船公司提单必须签发给FOB出口商,而不是签发给只支付运费而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或其指定货运代理人,以避免境外买家串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搞无单放货;二是明确集装箱班轮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内只收一口价运费,即场站至场站CY - CY一口价运费,禁止在运费之外乱收巧立名目的几十种海运附加费。
五、与班轮航线组织代表讨论协商机制和协商内容,明确不接受违法违规的协商内容,并要求班轮组织严格遵守协商原则
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推动下,国际班轮航线协议组织代表Brian Conrad和Roberto Giannetta于2017年10月13日来我会就改进协商机制问题与我会进行讨论。我会蔡家祥副会长在会谈中首先强调:目前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极度混乱无序,互殴互杀,低价竞争,零运费负运费频发。这是班轮巨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让利给FOB买方吸揽货源,同时为了把其它中小班轮企业挤出市场,从而达到高度集中垄断市场的目的。更严重的是班轮巨头带头把本来就属于集装箱班轮CY - CY(场站至场站)运费组成部分的THC(码头作业费)等几十种非法附加费强行转嫁给与班轮公司无运输合同关系的FOB出口商,这是严重违法的,也是造成国际班轮市场极度混乱的主要原因。
希望班轮组织不要成为破坏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惯例和规则的帮凶,反过来要敦促班轮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协调稳定合理的运价。目前,班轮组织要求与我会协商只是流于形式,主要是告知方式,而且要求协商的内容并非是集装箱班轮CY- CY一口价运费和临时性附加费,而是巧立名目的违法违规的永久固定、只涨不跌、永不取消的附加费,违反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有关运价和临时附加费协商的原则和CY- CY班轮运价条款惯例。希望班轮组织要严格遵照联合国班轮公约的原则和几十年来集装箱班轮运输CY- CY价格条款的实际操作惯例,不能帮助班轮巨头破坏市场规则和惯例。
目前,主要问题是班轮组织要求协商的内容存在很大问题,都是违法违规的长期固定只涨不跌的附加费,而不是集装箱班轮条款CY - CY运价和合理的临时性附加费,因此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在日常函电协商中,我们反复强调并要求班轮组织要遵循协商原则,并指出目前班轮公司收取的THC及其它几十种附加费违法违规,必须予以纠正。
根据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近两年来,在我会的多次反映下,国家发改委多次对外贸运输环节乱收费进行了调查,清理了多项一关三检,港口码头不合理收费项目。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约谈了十几家国际班轮公司,要求班轮公司主动降低THC码头作业费。经过约谈,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20多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下调收费标准15%~30%。
THC是班輪公司违法违规、利用垄断和优势地位收取的,是必须要取消的。国家发改委让班轮公司降费并不是我们要的目的,甚至是误导班轮公司只要降费就可以继续收取,等于承认其收费的合法性。我们对此保留我们的立场,并希望国家发改委运用我国反垄断法调查处理THC问题。因为THC是班轮公司和航线组织从2001年起通过集体垄断方式以统一标准、同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强行向中国货主收取的,而且是违反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取消。
此外,我们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改革报等媒体再次曝光了国际班轮公司乱收费的行为。
二、在大连召开了全国货主维权工作会议,加强货主维权工作力度
2017年5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货主维权工作委员会在大连召开了货主维权工作会议。到会的有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辽宁、沈阳、大连、广东、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山东省(市)进出口商会(外经贸企业协会)、国际货代协会以及外贸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的代表30余人。
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清理外贸运输环节不合理收费所做的工作情况,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货主维权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呼吁政府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秩序,实行运费一口价办法,禁止在运费之外向无辜的中国FOB出口商收取永久固定、永不取消、只涨不跌的附加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者。只有这样才能拨乱反正,避免无序竞争,给国际航运业和国际贸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与社科院合作再次推出THC专题研讨,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起到一定的作用
四、针对FOB出口恶意无单放货案例增多,对《海商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护FOB出口商权益
参加2017年9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海商法研讨会和海峡两岸多式联运研讨会,研究修改海商法和发展多式联运课题。2017年7月20日,我会与海商法修法课题组进行交流,对修法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国际海运市场无单放货和国际班轮公司非法乱收费的现象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要求海商法明确船公司提单必须签发给FOB出口商,而不是签发给只支付运费而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买方或其指定货运代理人,以避免境外买家串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搞无单放货;二是明确集装箱班轮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内只收一口价运费,即场站至场站CY - CY一口价运费,禁止在运费之外乱收巧立名目的几十种海运附加费。
五、与班轮航线组织代表讨论协商机制和协商内容,明确不接受违法违规的协商内容,并要求班轮组织严格遵守协商原则
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推动下,国际班轮航线协议组织代表Brian Conrad和Roberto Giannetta于2017年10月13日来我会就改进协商机制问题与我会进行讨论。我会蔡家祥副会长在会谈中首先强调:目前国际集装箱班轮市场极度混乱无序,互殴互杀,低价竞争,零运费负运费频发。这是班轮巨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让利给FOB买方吸揽货源,同时为了把其它中小班轮企业挤出市场,从而达到高度集中垄断市场的目的。更严重的是班轮巨头带头把本来就属于集装箱班轮CY - CY(场站至场站)运费组成部分的THC(码头作业费)等几十种非法附加费强行转嫁给与班轮公司无运输合同关系的FOB出口商,这是严重违法的,也是造成国际班轮市场极度混乱的主要原因。
希望班轮组织不要成为破坏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惯例和规则的帮凶,反过来要敦促班轮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协调稳定合理的运价。目前,班轮组织要求与我会协商只是流于形式,主要是告知方式,而且要求协商的内容并非是集装箱班轮CY- CY一口价运费和临时性附加费,而是巧立名目的违法违规的永久固定、只涨不跌、永不取消的附加费,违反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有关运价和临时附加费协商的原则和CY- CY班轮运价条款惯例。希望班轮组织要严格遵照联合国班轮公约的原则和几十年来集装箱班轮运输CY- CY价格条款的实际操作惯例,不能帮助班轮巨头破坏市场规则和惯例。
目前,主要问题是班轮组织要求协商的内容存在很大问题,都是违法违规的长期固定只涨不跌的附加费,而不是集装箱班轮条款CY - CY运价和合理的临时性附加费,因此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在日常函电协商中,我们反复强调并要求班轮组织要遵循协商原则,并指出目前班轮公司收取的THC及其它几十种附加费违法违规,必须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