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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对江西等7个省(直辖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国教督办函[2016]78号)的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于12月25日至30日,组织国家督导专家组对重庆市申报的万州区、黔江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垫江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等11个区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了实地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