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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三代以来,秦联姻案例呈现“嫁女多于娶女”“与先秦其他诸侯国联姻次数相对偏低”等统计特征,根据阶段性政治目标则可分为秦戎类型、秦晋类型、秦楚前期类型、秦楚后期类型、秦巴类型等五类,体现了“重视联姻关系之甥舅权力结构”与“以联姻图谋入夏而变夏”的二元逻辑。此种二元逻辑本质是秦文化“夷夏双重属性”的投映,并最终整合为秦人所奉之新华夷观念,构成秦汉以来大一统思想的重要来源与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