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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傅惟慈
文/ [南非] J·M·库切
对更广大的世界而言,20世纪30年代的布赖顿呈现给人们的表面景象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海滨胜地,但是在这一表层之后却还有另外一个布赖顿:一排排建筑粗劣的住房,一处处毫无生气的商业区,以及荒凉寂寥的工厂郊野。
除此之外,布赖顿也是以赛马场为中心的犯罪活动场所。投身写作事业的格雷厄姆·格林之所以被这个城市吸引正是因为布赖顿的这一阴暗面。他不止一次到这个城市来,为了感受这里的气氛,也为了搜集创作素材。他用取得的材料写了一部小说《一支出卖的枪》(1936年),书中一伙黑帮地头蛇,向赛马赌注登记人勒索保护费的“好斗的”凯特后来为敌对的科里奥尼帮派割喉,死于非命。
从凯特被谋杀演绎出《布赖顿棒糖》(1938年)一段故事。最初,这段故事本来预备写成一部易于改编成电影的犯罪小说。在一家报纸供职的弗莱德·海尔曾经被凯特的敌对帮派科里奥尼雇佣充当他们的告密人。为了复仇,凯特的“副官”宾基·布朗杀死了海尔。谋杀的手段很可能是把一根人称布赖顿棒糖的红蓝两色硬糖插进被害者喉咙里(书中并未描述这一场面)。死后尸体检验警局称海尔死于心脏病。
如果海尔在生命最后一天没有碰见艾达·阿诺尔德,一个依靠同男人交际为生、逍遥洒脱的中年女子,如果罗斯,一家餐馆的年轻女侍没有偶然发现宾基作伪证的纰漏,宾基这伙人的杀人真相是不会有谁怀疑的。这两条线索常相互纠结,推动了《布赖顿棒糖》的故事情节逐步向前发展:一方面宾基试图把罗斯的嘴封住,先是同她结了婚,其后又用甜言蜜语骗她自杀殉情;另一方面是艾达孜孜不懈地插手干预。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想把海尔暴亡的事查清,后来又努力把罗斯从宾基手中解救出来。
宾基是布赖顿最贫困的穷人街区的产儿,父母都已去世。他在学校受的教育不是来自课堂,而是来自强者欺凌弱者、间或对弱者施虐的等级制度。离开学校以后,黑帮头子凯特成为他的养父或兄长,他也就把凯特把持的帮伙当成自己的家庭。对布赖顿外面的广大世界,宾基一无所知。
宾基没有道德感,没有怜悯心,严峻呆板,对“非我族类的人”、“雷子(警察)”恨之入骨。“雷子”是“非我族类的人”用来压制他们的手段。一句话,他是阿道尔夫·希特勒型的冷血动物。他不相信女人;在他的思想里,女人除了结婚和生儿育女外没有别的心思。他对男女之情感到厌恶,脑子里一直记着小时候每周周末躺在床上倾听父母在另一张床上被子底下兴风作浪的情景。凯特死后,他率领的一班人免不了都有些和女人勾勾搭搭的事,只有他一直把自己封闭着,一直保持着童身。对此他感到羞耻,但又不知道如何逃避。
走进他生活中来的是女侍罗斯,一个相貌平平、性格怯懦的女孩。只要有哪个男孩儿对自己感兴趣,她立刻拜倒在这人脚下。宾基同罗斯的一段纠葛,在宾基一方是一场激烈斗争,力图阻止爱情闯入自己心中;在罗斯一方,则是不顾死活,甘心充当爱情的奴隶。为了防止一旦受害罗斯可能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宾基同她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尽管两人都知道对天主教徒来说,这是冒犯圣灵的罪。宾基不但同罗斯结了婚,而且同她行了夫妻之间应尽的礼数。叫宾基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像过去那样再次感到厌恶和鄙视,相反地,他发现做爱并不是什么坏事。事后回味起来,他还不无快乐和自豪感。
在宾基的封闭的内心里,他又进行了一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几乎叫他打消自赎的念头。那是在他驾车带着罗斯驶往一个偏僻处所的路上。如果他的筹谋顺利实现,罗斯就要去那个地方开枪自尽……但就在这个时候,他感到“一阵非常强烈的激情向他袭来,仿佛是有个什么东西拼命要钻进来――巨大的翅膀狠狠压着玻璃……假如汽车的玻璃被压碎,假如那禽兽――管他是什么――扑了进来,天晓得它会干出什么来。”
把宾基同罗斯联结在一起的是两人都是罗马公教教徒,都是正统教会的儿女。他俩虽然对教义的了解很不完备,却从中得到不可动摇的优越感。两人信赖最深的是天主对世人的施恩赦罪。这一教导的大意虽有一位无名诗人写了一首小诗进行概括,两人都深记脑中:
“请不要评判我,我的友人,
我也不评判你,这你知道。
即使在马蹬与地面之间,
我祈求恩赦也能得到主的宽赦。”
在天主教教义中,天主的恩赦是不可知的,无法预见的,因而也是神秘莫测的。如果依靠天主仁慈而得救,把悔罪往后无限拖延,直到即将从马蹬坠落到地面之时,这是犯了傲慢无礼之罪,是极重的罪愆。格林的《布赖顿棒糖》写得成功处之一就是把这对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夫妻,一个年轻的社会混混儿和一个渴望得到爱情的小女孩儿,提高到既滑稽可笑、又令人恐怖的魔鬼般的傲慢地步。
宾基是否会遭天谴?在本篇序言中提出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小说结尾时,宾基从悬崖上掉下去,他的灵魂究竟飞到何处,作者并未给出任何暗示。在某些情况下,依靠天主施恩赦罪并非来自精神上真诚地感觉天主确能叫这种奇迹发生,我们又怎能作出判断呢?值得一提的是,格林在若干年后写下自己的想法。他不赞同罪人会遭受永世惩罚这一教旨。人世的勘验已经够多的了,他说,世界本身已经成为一座炼狱了。
《布赖顿棒糖》是一部没有英雄人物的小说。但是在弗莱德·海尔死前邂逅的一位女性,艾达·阿诺尔德身上,格林却创造了一位不落俗套的女侦探。艾达不仅机警,而且办事胸有成竹,不折不挠。在思想意识上,她是天主教教徒宾基和罗斯的对立面。宾基和罗斯相信善与恶,艾达虽然也贪图享受,却相信更为现实的是和非,相信法律和秩序。宾基和罗斯相信得救和天罚,特别是后者,而艾达却没有强烈的宗教感。可以说,她除了招魂板以外并没有什么信仰。当我们读到艾达充满爱一再试图把罗斯从她的那位魔鬼情人手中抢救回来的场面,我们看到的是两种世界观的冲突。一种世界观相信死后灵魂必须所归,另一种世界观只有看重今生,可以说是现实的、唯物的。两种思想冲突激烈,尽管当事人对他们各自的想法并不清楚了解。
虽然最后获胜的似乎是艾达的观点,但小说作者却把她的胜利写得不那么确凿,写得有些强加于人,令人不能不有所怀疑。这也正是格林这部小说写得巧妙、成功的地方。因为归根结底,《布赖顿棒糖》讲的不是艾达的故事,而是宾基和罗斯的一段扭曲的恋情。两人都非常年轻,准备面对灵魂得救或受惩罚这一问题的是他们,而非艾达。
罗斯忠实于自己的恋人,她的感情从未动摇过,直到故事结束,她一直把艾达,而不是宾基,当做引诱自己受骗的坏人。“她(指艾达)应该受惩罚……她不懂得爱情。”即使最坏、最坏的事情发生,罗斯还是宁可同宾基一起在地狱里受罪,而不愿意投向艾达使自己得救。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宾基的命运,所以也无法知道,罗斯对宾基的忠实感情能否保护着她,叫她听不到宾基从另一个世界对她讲的那句可怕的话(这句话录制在一张胶木唱盘上)。
格雷厄姆·格林这一代人对现代都市生活的看法深受T·S·艾略特《荒原》的影响,格林也不例外。他本人就是一位有才气的诗人。例如,他描写布赖顿,用的就是印象派诗人阴暗的比喻手法:无边无际的黑暗把她潮湿的嘴贴在一扇扇窗玻璃上。但是他在自己后期创作里有意控制了这种诗化语言,认为这种描写手法突显语言,有伤文意。在这部小说的风格上更为突出的是处处可见的电影手法。20世纪30年代正是英国电影的成长发展时期,当时英国政府虽有规定,电影院放映影片,英国本国摄制的电影必须占一定份额,国产的优秀影片还可以获得国家津贴。这一时期,英国成长了一支反映现实生活的电影工作者大军,格林受到很大鼓舞。从1935年起,他开始为《旁观者》周刊撰写电影评论,在以后5年中共发表400余篇文稿。与此同时,他把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也改编为电影脚本。《布赖顿棒糖》在1947年由英国名导演卡罗尔·里德拍摄成电影(该片在美国上映时改名为《年轻的疤脸》)。
从格林早期作品《斯坦布尔列车》(1932年)起,他的许多小说都带有运用电影标记:更多从外部进行观察,作者不加评注;场景与场景间剪辑紧凑;重要的与次要的事物同等重视,等等在一次接受言谈时,格林说:“我描写一幕景象时不是用摄影师的眼睛,而是用电影摄影机的移动镜头,因为摄影师的眼睛只能使事物凝固不变……我一直使用摄影机,根据我的角色和他们的活动不停拍照。” 《布赖顿棒糖》在处理赛马场一场暴力打斗中可以看到美国名导演荷华德·霍克斯的影响。巧妙利用街头摄影师为斯比萨拍照这一插曲以推进情节发展,让人想到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的惯用手法。许多章节结尾镜头总是从人物转到自然风光上,比如说,月光照耀着城市、海滩等等。
在创作《布赖顿棒糖》时,格林正力图使自己的叙述技巧更加精练。亨利·詹姆斯和弗尔德·麦多斯是他的两位老师,帕西·拉伯克的著作《小说技巧》是他的教本。在技巧上,《布赖顿棒糖》虽然还称不上完美――分析宾基心理活动时常为作者自己的评注打断――但在着重探索隐匿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邪恶这一方面,这本书堪称詹姆斯风格小说中的一本杰作。
《布赖顿棒糖》还有其他一些缺点。非常清楚,格林同情的是那些自律不强、没有工作的穷苦人。书中有一个场景――宾基去罗斯家见她父母――格林本可以抓住详尽剖析一下这类人的生活,但他的描述却只叫读者感觉怪诞,失掉打动人的力量。小说接近结尾时,节奏有些缓慢――作者描述宾基一伙人每个人的命运占用的篇幅太多了一些。
在整本书中,格林并没有施展编写对话的机会,我们知道(虽然作者并未明白宣布),这是他刻划角色时遵循的一个原则。唯一的例外是律师普瑞威特。此人夸夸其谈,堪与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媲美。
1970年格林出版了作品选集,《布赖顿棒糖》一书的文字略有改动。1938年该书初版发行时,他还可以任意使用“犹太妇女”、“黑家伙”(“肥厚嘴唇的黑家伙”)这些词。在格林活动的圈子里,这些带有歧视意味的词是人们的通用语,谁都接受。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情况有了变化,这些词不能随便使用了。格林相应地作了改动:“黑家伙”改为“黑人”,“犹太妇女”在一些地方改为“妇女”,在另外一些地方直接写出她们的“妓女”身分。克里奥尼的“犹太人面孔”改为“老意大利人面孔”,只是保留了“肥厚的嘴唇”。
格林认为只需动动笔就可以抹掉书中几处犯忌的词语,这说明他认为这只是书中表面文字的变动,无损于作品要表达的深厚含义。
格雷厄姆·格林1904年生于一个在知识界有些名望的家庭。母亲一族人同名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有亲属关系;父亲是一家私立学校校长。格林的弟兄中有人当过英国广播公司总监。
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攻读历史,写诗,短期参加过英国共产党,一度打算投身情报部门工作。大学毕业后,格林在《泰晤士报》上晚班,白天闭门写小说。1929年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布赖顿棒糖》是他的第九部作品。
1941年,在短期服务于空袭伯勒的民防队后,格林参加了英国秘密情报部门,直接领导他的上级是金·菲尔比(注:金·菲尔比(1912—1988),1963年他逃往苏联,1968年出版了《我的秘密战争》,自曝为俄国人秘密的工作的详情。),后来这人被发现是领取俄国人津贴的双重间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虽在出版业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后来从写小说、编电影剧本赚来的稿酬越来越多,又能把自己作品版权出售给电影公司,他就不需要一份稳定的职业了。但虽然如此,他仍旧非正式地为英国情报部门干些事。战后他到世界各地旅行,不时把获得的一些信息报告回国,但提供的消息却多是极有价值的。
《布赖顿棒糖》是格林创作的第一部严肃作品,所谓严肃是指作品探索的是生活中某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有一段时间,格林虽把自己写的小说分成两类,一类是严肃作品,另一类他称之为“消遣性”轻松小说。直到1991年格林逝世前,他一共写了20余部长篇小说。《权力与荣耀》(1940),《问题的核心》(1948),《恋情的终结》(1951),《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1961),《荣誉领事》(1973),《人的因素》(1978)是最受文学评论家关注的几部书。
格林在这些作品里创造出自己一片领土――“格林国土”,生活在这里的人同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并不完美,有优点也有缺点,但他们都是完整的人,他们的宗教信仰都在经受最大限度的考验,而天主,如果确实有天主的话,却始终隐而不见。格林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我们不能都信其有,却人人有一个故事。格林把这些故事写得有声有色,生动感人,吸引了千千万万读者。
格林喜欢引证罗伯特·勃朗宁《布娄格拉姆主教》中的几行诗:
“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一端,
诚实的盗贼,软心肠的杀人犯,
迷信、偏执的无神论者……”
如果格林必须为他全部创作选择一句题词的话,他说他就选择上面几句话。虽然他很佩服亨利·詹姆斯(“小说史中唯此一人,正如同莎士比亚在戏剧史上的地位一样”),但格林直接继承的却是约瑟夫·康拉德《特务》一书的传统。在比格林时代更晚的一批小说家中,约翰·勒·卡雷以写间谍小说最为闻名。
人们通常把格林看作是天主教小说家,因为他多从天主教观点考察作品中人物的生活。格林肯定认为小说家必须有宗教意识,或至少必须意识到人生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小说家是无法正确描绘人生的。他对维吉尼亚·伍尔夫和E·M·福斯特的批评,认为两人的作品“苍白无力”,陷入“思维游戏”,主要也基于这一论点。
格林在生活晚年,虽讲述过自己如何从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小说家变成一个天主教小说家的发展过程,但我们不必只从字面上了解他这番话的含义。他在叙述这件事时说,虽然他皈依天主教的时候年纪很轻,却一直把宗教信仰看作教徒与天主之间的私事。直到若干年后目睹墨西哥对教会的迫害,看到宗教信仰居然把持着全体人民的生命,使全国人都参加了圣餐礼,他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格林在记叙中忽略了一件事,他没有谈论天主教对他的浪漫主义色彩的吸引力,这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屡有表现。当时他的感觉是,只有天主教教徒能够继承作为整体看待的古代智慧,特别是英国天主教徒,过去他们的教派曾受迫害,所以从某一角度看,可以说生来就是“外来户”。
不论格林笔下的宾基·布朗受的教育多么差(他不会用拉丁文造句,倒不能因此就认为学习不好),却一直怀有出人头地的梦想。但他的这一自我感觉外人都不知道,只深深埋藏在他个人内心中。格林创造的其他人物大多也有这种身为天主选民、有幸得到拯救的私念。格林的这一观点受到乔治·奥威尔等人批评。奥威尔说:“自波德莱尔以来,世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认为受上帝惩罚也可以算做一种荣耀。”格林似乎也有这种想法。“这一批评并不完全公正。如果说格林有时摇摆不定,想把宾基的带有浪漫色彩的天主教思想签署为拜伦式的蔑视正统的信条,在另外一些时候,宾基对来世的观念只不过是他建立起的并不坚固的防御工事,用以抵挡世人对他的嘲笑。他们笑话他的寒酸衣服,他的笨拙举止,他的粗俗口音,他的年轻稚气,以及对性的无知。宾基尽管尽一切力量把他的行动提升到罪恶和遭受天谴的地步,但在侠义的艾达眼中,那都是作恶犯法,应该受法律惩处。在这个世界里――这个我们唯一所有的世界里,人们认同的是艾达的想法。
文/ [南非] J·M·库切
对更广大的世界而言,20世纪30年代的布赖顿呈现给人们的表面景象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海滨胜地,但是在这一表层之后却还有另外一个布赖顿:一排排建筑粗劣的住房,一处处毫无生气的商业区,以及荒凉寂寥的工厂郊野。
除此之外,布赖顿也是以赛马场为中心的犯罪活动场所。投身写作事业的格雷厄姆·格林之所以被这个城市吸引正是因为布赖顿的这一阴暗面。他不止一次到这个城市来,为了感受这里的气氛,也为了搜集创作素材。他用取得的材料写了一部小说《一支出卖的枪》(1936年),书中一伙黑帮地头蛇,向赛马赌注登记人勒索保护费的“好斗的”凯特后来为敌对的科里奥尼帮派割喉,死于非命。
从凯特被谋杀演绎出《布赖顿棒糖》(1938年)一段故事。最初,这段故事本来预备写成一部易于改编成电影的犯罪小说。在一家报纸供职的弗莱德·海尔曾经被凯特的敌对帮派科里奥尼雇佣充当他们的告密人。为了复仇,凯特的“副官”宾基·布朗杀死了海尔。谋杀的手段很可能是把一根人称布赖顿棒糖的红蓝两色硬糖插进被害者喉咙里(书中并未描述这一场面)。死后尸体检验警局称海尔死于心脏病。
如果海尔在生命最后一天没有碰见艾达·阿诺尔德,一个依靠同男人交际为生、逍遥洒脱的中年女子,如果罗斯,一家餐馆的年轻女侍没有偶然发现宾基作伪证的纰漏,宾基这伙人的杀人真相是不会有谁怀疑的。这两条线索常相互纠结,推动了《布赖顿棒糖》的故事情节逐步向前发展:一方面宾基试图把罗斯的嘴封住,先是同她结了婚,其后又用甜言蜜语骗她自杀殉情;另一方面是艾达孜孜不懈地插手干预。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想把海尔暴亡的事查清,后来又努力把罗斯从宾基手中解救出来。
宾基是布赖顿最贫困的穷人街区的产儿,父母都已去世。他在学校受的教育不是来自课堂,而是来自强者欺凌弱者、间或对弱者施虐的等级制度。离开学校以后,黑帮头子凯特成为他的养父或兄长,他也就把凯特把持的帮伙当成自己的家庭。对布赖顿外面的广大世界,宾基一无所知。
宾基没有道德感,没有怜悯心,严峻呆板,对“非我族类的人”、“雷子(警察)”恨之入骨。“雷子”是“非我族类的人”用来压制他们的手段。一句话,他是阿道尔夫·希特勒型的冷血动物。他不相信女人;在他的思想里,女人除了结婚和生儿育女外没有别的心思。他对男女之情感到厌恶,脑子里一直记着小时候每周周末躺在床上倾听父母在另一张床上被子底下兴风作浪的情景。凯特死后,他率领的一班人免不了都有些和女人勾勾搭搭的事,只有他一直把自己封闭着,一直保持着童身。对此他感到羞耻,但又不知道如何逃避。
走进他生活中来的是女侍罗斯,一个相貌平平、性格怯懦的女孩。只要有哪个男孩儿对自己感兴趣,她立刻拜倒在这人脚下。宾基同罗斯的一段纠葛,在宾基一方是一场激烈斗争,力图阻止爱情闯入自己心中;在罗斯一方,则是不顾死活,甘心充当爱情的奴隶。为了防止一旦受害罗斯可能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词,宾基同她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尽管两人都知道对天主教徒来说,这是冒犯圣灵的罪。宾基不但同罗斯结了婚,而且同她行了夫妻之间应尽的礼数。叫宾基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像过去那样再次感到厌恶和鄙视,相反地,他发现做爱并不是什么坏事。事后回味起来,他还不无快乐和自豪感。
在宾基的封闭的内心里,他又进行了一次激烈的思想斗争,几乎叫他打消自赎的念头。那是在他驾车带着罗斯驶往一个偏僻处所的路上。如果他的筹谋顺利实现,罗斯就要去那个地方开枪自尽……但就在这个时候,他感到“一阵非常强烈的激情向他袭来,仿佛是有个什么东西拼命要钻进来――巨大的翅膀狠狠压着玻璃……假如汽车的玻璃被压碎,假如那禽兽――管他是什么――扑了进来,天晓得它会干出什么来。”
把宾基同罗斯联结在一起的是两人都是罗马公教教徒,都是正统教会的儿女。他俩虽然对教义的了解很不完备,却从中得到不可动摇的优越感。两人信赖最深的是天主对世人的施恩赦罪。这一教导的大意虽有一位无名诗人写了一首小诗进行概括,两人都深记脑中:
“请不要评判我,我的友人,
我也不评判你,这你知道。
即使在马蹬与地面之间,
我祈求恩赦也能得到主的宽赦。”
在天主教教义中,天主的恩赦是不可知的,无法预见的,因而也是神秘莫测的。如果依靠天主仁慈而得救,把悔罪往后无限拖延,直到即将从马蹬坠落到地面之时,这是犯了傲慢无礼之罪,是极重的罪愆。格林的《布赖顿棒糖》写得成功处之一就是把这对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夫妻,一个年轻的社会混混儿和一个渴望得到爱情的小女孩儿,提高到既滑稽可笑、又令人恐怖的魔鬼般的傲慢地步。
宾基是否会遭天谴?在本篇序言中提出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小说结尾时,宾基从悬崖上掉下去,他的灵魂究竟飞到何处,作者并未给出任何暗示。在某些情况下,依靠天主施恩赦罪并非来自精神上真诚地感觉天主确能叫这种奇迹发生,我们又怎能作出判断呢?值得一提的是,格林在若干年后写下自己的想法。他不赞同罪人会遭受永世惩罚这一教旨。人世的勘验已经够多的了,他说,世界本身已经成为一座炼狱了。
《布赖顿棒糖》是一部没有英雄人物的小说。但是在弗莱德·海尔死前邂逅的一位女性,艾达·阿诺尔德身上,格林却创造了一位不落俗套的女侦探。艾达不仅机警,而且办事胸有成竹,不折不挠。在思想意识上,她是天主教教徒宾基和罗斯的对立面。宾基和罗斯相信善与恶,艾达虽然也贪图享受,却相信更为现实的是和非,相信法律和秩序。宾基和罗斯相信得救和天罚,特别是后者,而艾达却没有强烈的宗教感。可以说,她除了招魂板以外并没有什么信仰。当我们读到艾达充满爱一再试图把罗斯从她的那位魔鬼情人手中抢救回来的场面,我们看到的是两种世界观的冲突。一种世界观相信死后灵魂必须所归,另一种世界观只有看重今生,可以说是现实的、唯物的。两种思想冲突激烈,尽管当事人对他们各自的想法并不清楚了解。
虽然最后获胜的似乎是艾达的观点,但小说作者却把她的胜利写得不那么确凿,写得有些强加于人,令人不能不有所怀疑。这也正是格林这部小说写得巧妙、成功的地方。因为归根结底,《布赖顿棒糖》讲的不是艾达的故事,而是宾基和罗斯的一段扭曲的恋情。两人都非常年轻,准备面对灵魂得救或受惩罚这一问题的是他们,而非艾达。
罗斯忠实于自己的恋人,她的感情从未动摇过,直到故事结束,她一直把艾达,而不是宾基,当做引诱自己受骗的坏人。“她(指艾达)应该受惩罚……她不懂得爱情。”即使最坏、最坏的事情发生,罗斯还是宁可同宾基一起在地狱里受罪,而不愿意投向艾达使自己得救。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宾基的命运,所以也无法知道,罗斯对宾基的忠实感情能否保护着她,叫她听不到宾基从另一个世界对她讲的那句可怕的话(这句话录制在一张胶木唱盘上)。
格雷厄姆·格林这一代人对现代都市生活的看法深受T·S·艾略特《荒原》的影响,格林也不例外。他本人就是一位有才气的诗人。例如,他描写布赖顿,用的就是印象派诗人阴暗的比喻手法:无边无际的黑暗把她潮湿的嘴贴在一扇扇窗玻璃上。但是他在自己后期创作里有意控制了这种诗化语言,认为这种描写手法突显语言,有伤文意。在这部小说的风格上更为突出的是处处可见的电影手法。20世纪30年代正是英国电影的成长发展时期,当时英国政府虽有规定,电影院放映影片,英国本国摄制的电影必须占一定份额,国产的优秀影片还可以获得国家津贴。这一时期,英国成长了一支反映现实生活的电影工作者大军,格林受到很大鼓舞。从1935年起,他开始为《旁观者》周刊撰写电影评论,在以后5年中共发表400余篇文稿。与此同时,他把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也改编为电影脚本。《布赖顿棒糖》在1947年由英国名导演卡罗尔·里德拍摄成电影(该片在美国上映时改名为《年轻的疤脸》)。
从格林早期作品《斯坦布尔列车》(1932年)起,他的许多小说都带有运用电影标记:更多从外部进行观察,作者不加评注;场景与场景间剪辑紧凑;重要的与次要的事物同等重视,等等在一次接受言谈时,格林说:“我描写一幕景象时不是用摄影师的眼睛,而是用电影摄影机的移动镜头,因为摄影师的眼睛只能使事物凝固不变……我一直使用摄影机,根据我的角色和他们的活动不停拍照。” 《布赖顿棒糖》在处理赛马场一场暴力打斗中可以看到美国名导演荷华德·霍克斯的影响。巧妙利用街头摄影师为斯比萨拍照这一插曲以推进情节发展,让人想到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的惯用手法。许多章节结尾镜头总是从人物转到自然风光上,比如说,月光照耀着城市、海滩等等。
在创作《布赖顿棒糖》时,格林正力图使自己的叙述技巧更加精练。亨利·詹姆斯和弗尔德·麦多斯是他的两位老师,帕西·拉伯克的著作《小说技巧》是他的教本。在技巧上,《布赖顿棒糖》虽然还称不上完美――分析宾基心理活动时常为作者自己的评注打断――但在着重探索隐匿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邪恶这一方面,这本书堪称詹姆斯风格小说中的一本杰作。
《布赖顿棒糖》还有其他一些缺点。非常清楚,格林同情的是那些自律不强、没有工作的穷苦人。书中有一个场景――宾基去罗斯家见她父母――格林本可以抓住详尽剖析一下这类人的生活,但他的描述却只叫读者感觉怪诞,失掉打动人的力量。小说接近结尾时,节奏有些缓慢――作者描述宾基一伙人每个人的命运占用的篇幅太多了一些。
在整本书中,格林并没有施展编写对话的机会,我们知道(虽然作者并未明白宣布),这是他刻划角色时遵循的一个原则。唯一的例外是律师普瑞威特。此人夸夸其谈,堪与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媲美。
1970年格林出版了作品选集,《布赖顿棒糖》一书的文字略有改动。1938年该书初版发行时,他还可以任意使用“犹太妇女”、“黑家伙”(“肥厚嘴唇的黑家伙”)这些词。在格林活动的圈子里,这些带有歧视意味的词是人们的通用语,谁都接受。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情况有了变化,这些词不能随便使用了。格林相应地作了改动:“黑家伙”改为“黑人”,“犹太妇女”在一些地方改为“妇女”,在另外一些地方直接写出她们的“妓女”身分。克里奥尼的“犹太人面孔”改为“老意大利人面孔”,只是保留了“肥厚的嘴唇”。
格林认为只需动动笔就可以抹掉书中几处犯忌的词语,这说明他认为这只是书中表面文字的变动,无损于作品要表达的深厚含义。
格雷厄姆·格林1904年生于一个在知识界有些名望的家庭。母亲一族人同名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有亲属关系;父亲是一家私立学校校长。格林的弟兄中有人当过英国广播公司总监。
在牛津大学读书期间,他攻读历史,写诗,短期参加过英国共产党,一度打算投身情报部门工作。大学毕业后,格林在《泰晤士报》上晚班,白天闭门写小说。1929年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布赖顿棒糖》是他的第九部作品。
1941年,在短期服务于空袭伯勒的民防队后,格林参加了英国秘密情报部门,直接领导他的上级是金·菲尔比(注:金·菲尔比(1912—1988),1963年他逃往苏联,1968年出版了《我的秘密战争》,自曝为俄国人秘密的工作的详情。),后来这人被发现是领取俄国人津贴的双重间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虽在出版业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后来从写小说、编电影剧本赚来的稿酬越来越多,又能把自己作品版权出售给电影公司,他就不需要一份稳定的职业了。但虽然如此,他仍旧非正式地为英国情报部门干些事。战后他到世界各地旅行,不时把获得的一些信息报告回国,但提供的消息却多是极有价值的。
《布赖顿棒糖》是格林创作的第一部严肃作品,所谓严肃是指作品探索的是生活中某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有一段时间,格林虽把自己写的小说分成两类,一类是严肃作品,另一类他称之为“消遣性”轻松小说。直到1991年格林逝世前,他一共写了20余部长篇小说。《权力与荣耀》(1940),《问题的核心》(1948),《恋情的终结》(1951),《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1961),《荣誉领事》(1973),《人的因素》(1978)是最受文学评论家关注的几部书。
格林在这些作品里创造出自己一片领土――“格林国土”,生活在这里的人同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并不完美,有优点也有缺点,但他们都是完整的人,他们的宗教信仰都在经受最大限度的考验,而天主,如果确实有天主的话,却始终隐而不见。格林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我们不能都信其有,却人人有一个故事。格林把这些故事写得有声有色,生动感人,吸引了千千万万读者。
格林喜欢引证罗伯特·勃朗宁《布娄格拉姆主教》中的几行诗:
“我们的兴趣在事物危险的一端,
诚实的盗贼,软心肠的杀人犯,
迷信、偏执的无神论者……”
如果格林必须为他全部创作选择一句题词的话,他说他就选择上面几句话。虽然他很佩服亨利·詹姆斯(“小说史中唯此一人,正如同莎士比亚在戏剧史上的地位一样”),但格林直接继承的却是约瑟夫·康拉德《特务》一书的传统。在比格林时代更晚的一批小说家中,约翰·勒·卡雷以写间谍小说最为闻名。
人们通常把格林看作是天主教小说家,因为他多从天主教观点考察作品中人物的生活。格林肯定认为小说家必须有宗教意识,或至少必须意识到人生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小说家是无法正确描绘人生的。他对维吉尼亚·伍尔夫和E·M·福斯特的批评,认为两人的作品“苍白无力”,陷入“思维游戏”,主要也基于这一论点。
格林在生活晚年,虽讲述过自己如何从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小说家变成一个天主教小说家的发展过程,但我们不必只从字面上了解他这番话的含义。他在叙述这件事时说,虽然他皈依天主教的时候年纪很轻,却一直把宗教信仰看作教徒与天主之间的私事。直到若干年后目睹墨西哥对教会的迫害,看到宗教信仰居然把持着全体人民的生命,使全国人都参加了圣餐礼,他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格林在记叙中忽略了一件事,他没有谈论天主教对他的浪漫主义色彩的吸引力,这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屡有表现。当时他的感觉是,只有天主教教徒能够继承作为整体看待的古代智慧,特别是英国天主教徒,过去他们的教派曾受迫害,所以从某一角度看,可以说生来就是“外来户”。
不论格林笔下的宾基·布朗受的教育多么差(他不会用拉丁文造句,倒不能因此就认为学习不好),却一直怀有出人头地的梦想。但他的这一自我感觉外人都不知道,只深深埋藏在他个人内心中。格林创造的其他人物大多也有这种身为天主选民、有幸得到拯救的私念。格林的这一观点受到乔治·奥威尔等人批评。奥威尔说:“自波德莱尔以来,世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认为受上帝惩罚也可以算做一种荣耀。”格林似乎也有这种想法。“这一批评并不完全公正。如果说格林有时摇摆不定,想把宾基的带有浪漫色彩的天主教思想签署为拜伦式的蔑视正统的信条,在另外一些时候,宾基对来世的观念只不过是他建立起的并不坚固的防御工事,用以抵挡世人对他的嘲笑。他们笑话他的寒酸衣服,他的笨拙举止,他的粗俗口音,他的年轻稚气,以及对性的无知。宾基尽管尽一切力量把他的行动提升到罪恶和遭受天谴的地步,但在侠义的艾达眼中,那都是作恶犯法,应该受法律惩处。在这个世界里――这个我们唯一所有的世界里,人们认同的是艾达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