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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必经之路.如何在政府职能转换的过程中强化而不是削弱政府的监管,是反腐制度建设中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担保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也是反腐败制度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工具.本文以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为例着重探讨了合同担保的腐败预防机制,并对反腐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两种非合同担保--执照与许可证担保和官员忠诚担保--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指出引入担保机制对于将事后惩戒转化成为事前防范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