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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手指做了手术4个月后的患者手上竟然“长”出了一颗长约1厘米的螺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患者俞萍(化名)将从自己手上“长”出来的螺钉带到法庭,要求院方免费为她进行第二次治疗。
2005年10月20日,俞萍意外受伤导致右手无名指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在昆明某医院进行了钢板固定手术治疗一周后出院。2006年4月,俞萍感觉手术处有东西往外凸出,还伴随阵阵疼痛。于是再次来到医院进行检查,其结果是骨不长合、钢板断裂。
“手术后我就根本没干过重活。”俞萍称,不是手术有问题,就是医院所用的钢板有问题。在和医院交涉无果后,俞萍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为她免费进行第二次治疗,或支付她第二次治疗的费用。俞萍的代理律师认为,俞萍和医院建立的是合同关系,但院方没有按“质”履行合同,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院方代理人则认为,经昆明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院的治疗服务不存在过错,俞萍手指活动受限制与医院提供的服务无因果关系。对医院所出示的鉴定结论,俞萍并不认可。其代理人认为,在医院所拍摄的X光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出用于固定钢板的螺钉是9颗,而“结论”中所提及的才8颗,且在医院的收费项目中写到,所用螺钉是外国进口,而“结论”中说的是国产,因此,该结论不能用于做判定的依据。
庭审结束后,医院答应为俞萍免费做第二次手术。
(摘自《生活新报》)
2005年10月20日,俞萍意外受伤导致右手无名指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在昆明某医院进行了钢板固定手术治疗一周后出院。2006年4月,俞萍感觉手术处有东西往外凸出,还伴随阵阵疼痛。于是再次来到医院进行检查,其结果是骨不长合、钢板断裂。
“手术后我就根本没干过重活。”俞萍称,不是手术有问题,就是医院所用的钢板有问题。在和医院交涉无果后,俞萍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为她免费进行第二次治疗,或支付她第二次治疗的费用。俞萍的代理律师认为,俞萍和医院建立的是合同关系,但院方没有按“质”履行合同,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院方代理人则认为,经昆明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院的治疗服务不存在过错,俞萍手指活动受限制与医院提供的服务无因果关系。对医院所出示的鉴定结论,俞萍并不认可。其代理人认为,在医院所拍摄的X光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出用于固定钢板的螺钉是9颗,而“结论”中所提及的才8颗,且在医院的收费项目中写到,所用螺钉是外国进口,而“结论”中说的是国产,因此,该结论不能用于做判定的依据。
庭审结束后,医院答应为俞萍免费做第二次手术。
(摘自《生活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