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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成都市召开的全国物价研究所所长、中国价格学会秘书长会议上,与会同志对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主要观点简述如下: 一、关于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定义 一种意见认为,所谓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是指对一些极为重要、十分紧缺的同一种生产资料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价格。一种为计划定价,是由国家管理的计划价格;一种为计划外价格,是由市场形成的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