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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6日,马某在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个人信用卡,截止201 3年7月24日,马某使用此卡透支消费累计一万九千余元。之后,马某更换了公司地址、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且未告知银行。马某以为自己的信息都已变更,银行不会找到自己,所以他明知信用卡内有欠款也不及时归还。农业银行保定市某支行经过两次催缴未果后,向北市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该大队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上网通缉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