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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999、2000年的费税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达到了预定的减负目标,初步规范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然而,税费改革后中国财政体制和农业税的深层问题也逐渐暴露.乡县财政困难,存在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现存农业税收制度阻碍了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无法解决公平问题.这表明必须建立现代的农业税收体系,即'土地使用税+增值税+所得税'体系,进一步深化农业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