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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码村镇狗不少,有一半以上是流浪狗,另一些是宠物狗。一般来说,看外貌就能辨别狗的“阵营”。
毛梳得整整齐齐,养得油光水亮,有项圈、脚爪环、链子的,不必说,是宠物狗。可也有那么一两位特立独行的狗先生,吃腻了肥肉精粮,虽然脖子上挂着个圈子,却总爱冲到街上捡野食,交“野蛮女友”,半夜打群架,闯野地,来去潇洒,好不痛快。那些毛又乱又脏,看着面生,精瘦机警的,八成是流浪狗。这些狗或拉帮结伙,或独来独往,总是扮演着地痞混混或孤胆侠盗的角色,这是风光的流浪狗;在阳光底下打蔫儿,不分人畜一律胆怯退避,瘦得病恹恹的,翻垃圾捣鼓残羹剩饭都只能排在队尾的,这是落魄的流浪狗。它们有的以前娇生惯养现在被主人遗弃,一扔进弱肉强食的流浪狗世界便争不到食;有的是地位低的流浪狗的孩子,生来命贱,争不到好食;有的先天或后天有残疾;还有一类是曾[经风光过的“混混头子”,老了不中用了,被内讧、外敌淘汰下来,失势了,只能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当然,有的汽修店养的狗一身油污,看上去比流浪狗还流浪狗;有些宠物狗溜到外面“偷汉子”“偷老婆”,和流浪狗在沙堆、泥堆、狗堆里厮混,立马装成“伪流浪狗”一只。不论什么角色,它们都能在狗群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城市规划丝毫限制不了狗群势力范围的变化。一个狗群领地横跨两市甚至横跨两省也没人管,而换成人类,在村子里盖房开店稍微一占道便招来诟病。
人类生活对狗群最大的影响大概就是肉铺。固定的狗群团伙(一般来说,领导层里会有几只宠物狗,它们有固定居住地,以它们为头目的狗群势力范围也固定在周围大片地区)有时会为了肉食资源扩充地盘或“迁都”或“举国远征”,甚至分裂和易主(宠物狗吃饱了主人的狗食,可集团中的流浪狗要到老远的地方“远征”,不爽了,麻烦!流浪狗就会分出一派到肉铺子“资源中心”发展,建立另一个相对较固定的团伙)。肉铺子搬走后,这个相对固定的团伙便成为流窜势力(在流浪狗团伙中很常见,哪儿爽去哪儿玩,十分自由),有的会再度回到原来的地区,有的就近找个团伙合并,有的干脆就地解散,各自谋生。
那些流窜团伙的成员总是变来变去,偶尔有几只当地宠物狗贪玩跑个龙套,它们大部分时候都是脏兮兮、乱哄哄的一伙流浪狗。一支流窜团伙可以几天就变成很大的一群,十几只,二十几只,后几天又锐减到三四只。这些狗群很灵活,到一个新地方“入乡随俗”迅速组合,离别也干脆利落、毫不在乎。一群分裂成几群争地抢食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在乡村野地、菜市场附近、城郊荒草丛里狺狺狂吠,张牙舞爪。中小型狗打群架总是毫无章法地扭在一起N多分钟难解难分,每只暴走起来都像四腿装了V8发动机一样快。大型狗对阵中小型狗毫无压力,体重优势,一扑可致命(狗会节制,我很少看见被咬死的狗)。打架时都竖毛龇牙比凶斗狠,不用板砖不用刀子,只有狂吠和撕咬——疯狂、酣畅淋漓的狗战!打完后如果有需要合作的事,又彼此亲密团结,仿佛尾巴一摇泯恩仇。当然大仇要回头算账的,这就要看“当事狗”是什么思维模式了,大部分战斗只要一方露出肚皮认输,赢家就会接受输家的臣服。
每次看见流浪狗从马路边或墙根悄悄走过时,我都会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它们是找食还是散步?或许去幽会?有一些狗,见多了便成了熟“人”,你善待它,它就会对你摇尾巴。我眼熟的有三只大型犬:其中一只杂种狼狗,外观略像“德牧”,老在罗锦桥榕树下的肉铺旁转悠,它几乎没有对谁狂吠过,很安静,也不咬人,只捡猪肉末儿吃。另一只是身上长花纹的大壮狗,外形类似圣伯纳犬,总在我放学路上的一个书店前跑过,还到手机店前的空地去嗅自行车,它很低调,不咬也不叫。第三只大狗像一只黑毛狼,不过小一号,总出现在绿化带附近,很多人都躲着它,不过有一些二三年级的小学生和它玩却啥事也没有。我第一次见到大黑狗时它与我对峙了几秒,退到了树丛后,大概是怕生;第二次它很平静,只看了我几秒就去看别人,没有迅速闪开;第三次它对我轻轻摇了摇尾巴,此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不知是不是狗贩子或其他什么人“谋害”了它。
狗贩子猖獗的时期我真替这些狗担心,可现在我还能看见那些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们顽强地穿梭在街头巷尾。显然,不管是居民的驱赶还是狗贩子的捕杀,都无法毁灭它们生生不息的小世界。
佳作点评
狗的世界与人的世界何其相似,这些小动物们有情有义,有喜怒哀乐,有恩爱争斗,有组织、有分裂。小作者用幽默风趣的笔触将狗的世界描摹得生动立体,如同人的社会组织。可见,小作者是爱狗的,曾仔细地观察过它们,认真地体会过它们的情感世界。这样一群有血有肉的精灵,它们的生命必然会生生不息。但愿人人都能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即使它们是弱小的流浪动物。
(杨晓亮)
毛梳得整整齐齐,养得油光水亮,有项圈、脚爪环、链子的,不必说,是宠物狗。可也有那么一两位特立独行的狗先生,吃腻了肥肉精粮,虽然脖子上挂着个圈子,却总爱冲到街上捡野食,交“野蛮女友”,半夜打群架,闯野地,来去潇洒,好不痛快。那些毛又乱又脏,看着面生,精瘦机警的,八成是流浪狗。这些狗或拉帮结伙,或独来独往,总是扮演着地痞混混或孤胆侠盗的角色,这是风光的流浪狗;在阳光底下打蔫儿,不分人畜一律胆怯退避,瘦得病恹恹的,翻垃圾捣鼓残羹剩饭都只能排在队尾的,这是落魄的流浪狗。它们有的以前娇生惯养现在被主人遗弃,一扔进弱肉强食的流浪狗世界便争不到食;有的是地位低的流浪狗的孩子,生来命贱,争不到好食;有的先天或后天有残疾;还有一类是曾[经风光过的“混混头子”,老了不中用了,被内讧、外敌淘汰下来,失势了,只能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当然,有的汽修店养的狗一身油污,看上去比流浪狗还流浪狗;有些宠物狗溜到外面“偷汉子”“偷老婆”,和流浪狗在沙堆、泥堆、狗堆里厮混,立马装成“伪流浪狗”一只。不论什么角色,它们都能在狗群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城市规划丝毫限制不了狗群势力范围的变化。一个狗群领地横跨两市甚至横跨两省也没人管,而换成人类,在村子里盖房开店稍微一占道便招来诟病。
人类生活对狗群最大的影响大概就是肉铺。固定的狗群团伙(一般来说,领导层里会有几只宠物狗,它们有固定居住地,以它们为头目的狗群势力范围也固定在周围大片地区)有时会为了肉食资源扩充地盘或“迁都”或“举国远征”,甚至分裂和易主(宠物狗吃饱了主人的狗食,可集团中的流浪狗要到老远的地方“远征”,不爽了,麻烦!流浪狗就会分出一派到肉铺子“资源中心”发展,建立另一个相对较固定的团伙)。肉铺子搬走后,这个相对固定的团伙便成为流窜势力(在流浪狗团伙中很常见,哪儿爽去哪儿玩,十分自由),有的会再度回到原来的地区,有的就近找个团伙合并,有的干脆就地解散,各自谋生。
那些流窜团伙的成员总是变来变去,偶尔有几只当地宠物狗贪玩跑个龙套,它们大部分时候都是脏兮兮、乱哄哄的一伙流浪狗。一支流窜团伙可以几天就变成很大的一群,十几只,二十几只,后几天又锐减到三四只。这些狗群很灵活,到一个新地方“入乡随俗”迅速组合,离别也干脆利落、毫不在乎。一群分裂成几群争地抢食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在乡村野地、菜市场附近、城郊荒草丛里狺狺狂吠,张牙舞爪。中小型狗打群架总是毫无章法地扭在一起N多分钟难解难分,每只暴走起来都像四腿装了V8发动机一样快。大型狗对阵中小型狗毫无压力,体重优势,一扑可致命(狗会节制,我很少看见被咬死的狗)。打架时都竖毛龇牙比凶斗狠,不用板砖不用刀子,只有狂吠和撕咬——疯狂、酣畅淋漓的狗战!打完后如果有需要合作的事,又彼此亲密团结,仿佛尾巴一摇泯恩仇。当然大仇要回头算账的,这就要看“当事狗”是什么思维模式了,大部分战斗只要一方露出肚皮认输,赢家就会接受输家的臣服。
每次看见流浪狗从马路边或墙根悄悄走过时,我都会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它们是找食还是散步?或许去幽会?有一些狗,见多了便成了熟“人”,你善待它,它就会对你摇尾巴。我眼熟的有三只大型犬:其中一只杂种狼狗,外观略像“德牧”,老在罗锦桥榕树下的肉铺旁转悠,它几乎没有对谁狂吠过,很安静,也不咬人,只捡猪肉末儿吃。另一只是身上长花纹的大壮狗,外形类似圣伯纳犬,总在我放学路上的一个书店前跑过,还到手机店前的空地去嗅自行车,它很低调,不咬也不叫。第三只大狗像一只黑毛狼,不过小一号,总出现在绿化带附近,很多人都躲着它,不过有一些二三年级的小学生和它玩却啥事也没有。我第一次见到大黑狗时它与我对峙了几秒,退到了树丛后,大概是怕生;第二次它很平静,只看了我几秒就去看别人,没有迅速闪开;第三次它对我轻轻摇了摇尾巴,此后就再也没见过它,不知是不是狗贩子或其他什么人“谋害”了它。
狗贩子猖獗的时期我真替这些狗担心,可现在我还能看见那些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们顽强地穿梭在街头巷尾。显然,不管是居民的驱赶还是狗贩子的捕杀,都无法毁灭它们生生不息的小世界。
佳作点评
狗的世界与人的世界何其相似,这些小动物们有情有义,有喜怒哀乐,有恩爱争斗,有组织、有分裂。小作者用幽默风趣的笔触将狗的世界描摹得生动立体,如同人的社会组织。可见,小作者是爱狗的,曾仔细地观察过它们,认真地体会过它们的情感世界。这样一群有血有肉的精灵,它们的生命必然会生生不息。但愿人人都能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即使它们是弱小的流浪动物。
(杨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