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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管理工作,方便获证企业申购及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2001年第5号令)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监委2001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申购、印刷模压标志审批及使用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