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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业的“爆炸式”发展,轿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于是,一套套严厉的交通规则应运而生。那么,在没有汽车的古代,是否也有交通规则呢?
答案是肯定的。早在唐朝时我国就有了指导交通和礼仪的文书—《仪制令》。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为“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这便是我国最早的交通规则。
《仪制令》兴于唐朝,盛于宋朝,山西省略阳县灵崖寺内就珍藏着这样一块路碑。宋廷规定,交管部门必须在京城开封及各州的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木牌,并在上面刻上《仪制令》,要求人人遵守。而到了南宋时期,这一规定又由各州辐射到了各县,悬挂的木牌也换作了易于保存的永久性石碑。
具体来说,古代的交通规则主要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贱避贵,即老百姓要让官员先行,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封建王朝的尊卑观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即便在交通规则中也不会忽略这一点;第二个层面:少避长,即年轻的要主动让年长的,这体现了尊老爱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仍有积极的意义;第三个层面:轻避重,即负重轻的车要给负重重的车让行,这不仅体现了“礼让为先”的思想,也能有效地避免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伤害;第四个层面:去避来,即出城的要让进城的先行,进城是为了办事,而出城是为了回家,政府当然得考虑其中的缓急,毕竟旧时的城门不是很宽敞,且只设有四门,不像现在这么四通八达。由此可见,古代的交通规则重在礼让和文明出行。
另外,古时对行车的方向也作了规定,要求靠右行走,这与我们现在的交通规则是完全一致的。据说,这一规则来源于军队的队列,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主要装备是长矛和刀剑,当两队士兵相遇时,他们肩上的长矛就会误伤到别人,为了避免这种伤害,两队人只好不约而同地分开,都将左边让给对方,自己紧靠右边行走。久而久之,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演变成了一项重要的交通规则,时至今日,我们依然遵守着这一模式。
不仅如此,我国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人车分流、行人分行的国家。先秦文献《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意思是说,王城外有三门,三门中有三途,男子靠右行,女子靠左行,车辆从中行。《大唐新语·厘革》亦载:“城门入由左,出由右。”意思是说,进城的人必须靠左行走,而出城的人必须靠右行走,这一规定既方便了守城官兵对行人进行检查,也避免了行人互相拥挤和撞碰,后人称之为“公私便焉”。
有了交通规则,那人们不遵循怎么办呢?对此,古人自有他们的应对方法。《唐律疏议·违令》中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杂律》中亦载:“诸违令者,笞五十,别式减一等。”由此可见,古代对交通违法的处理十分严厉,虽然不会被扣分,但屁股通常会被打开花,这想想就让人害怕,谁还敢去肇事,难怪杜甫会留下“忆昔开元全盛日,九州道路无豺狼”的佳句。
选自《幽默与笑话》2015.8上
答案是肯定的。早在唐朝时我国就有了指导交通和礼仪的文书—《仪制令》。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为“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这便是我国最早的交通规则。
《仪制令》兴于唐朝,盛于宋朝,山西省略阳县灵崖寺内就珍藏着这样一块路碑。宋廷规定,交管部门必须在京城开封及各州的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木牌,并在上面刻上《仪制令》,要求人人遵守。而到了南宋时期,这一规定又由各州辐射到了各县,悬挂的木牌也换作了易于保存的永久性石碑。
具体来说,古代的交通规则主要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贱避贵,即老百姓要让官员先行,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封建王朝的尊卑观和森严的等级制度,即便在交通规则中也不会忽略这一点;第二个层面:少避长,即年轻的要主动让年长的,这体现了尊老爱幼的思想,在我们今天仍有积极的意义;第三个层面:轻避重,即负重轻的车要给负重重的车让行,这不仅体现了“礼让为先”的思想,也能有效地避免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伤害;第四个层面:去避来,即出城的要让进城的先行,进城是为了办事,而出城是为了回家,政府当然得考虑其中的缓急,毕竟旧时的城门不是很宽敞,且只设有四门,不像现在这么四通八达。由此可见,古代的交通规则重在礼让和文明出行。
另外,古时对行车的方向也作了规定,要求靠右行走,这与我们现在的交通规则是完全一致的。据说,这一规则来源于军队的队列,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主要装备是长矛和刀剑,当两队士兵相遇时,他们肩上的长矛就会误伤到别人,为了避免这种伤害,两队人只好不约而同地分开,都将左边让给对方,自己紧靠右边行走。久而久之,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演变成了一项重要的交通规则,时至今日,我们依然遵守着这一模式。
不仅如此,我国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人车分流、行人分行的国家。先秦文献《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意思是说,王城外有三门,三门中有三途,男子靠右行,女子靠左行,车辆从中行。《大唐新语·厘革》亦载:“城门入由左,出由右。”意思是说,进城的人必须靠左行走,而出城的人必须靠右行走,这一规定既方便了守城官兵对行人进行检查,也避免了行人互相拥挤和撞碰,后人称之为“公私便焉”。
有了交通规则,那人们不遵循怎么办呢?对此,古人自有他们的应对方法。《唐律疏议·违令》中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杂律》中亦载:“诸违令者,笞五十,别式减一等。”由此可见,古代对交通违法的处理十分严厉,虽然不会被扣分,但屁股通常会被打开花,这想想就让人害怕,谁还敢去肇事,难怪杜甫会留下“忆昔开元全盛日,九州道路无豺狼”的佳句。
选自《幽默与笑话》2015.8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