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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字环境下,作品的发布、传播、使用的方式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利益的分配出现失衡.《著作权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迫切需要修改.本文从作品、数字网络的特点,著作权的功能、立法宗旨,对目前数字作品的保护模式的评论展开讨论,以期望能够找到最适宜于网络环境下数字作品传播的著作权保护机制,为未来的修法工作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