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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九期《上海档案》傅荣校的文章,从档案所有权及开发利用的角度,分析了法律规定与实际之间的差距。一、关于档案所有权问题。从根本上说,《档案法》规定着法律关系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以明确档案所有权为出发点,厘清档案法律关系,是一种明确的思路。但目前看来,《档案法》体现出这方面的特征尚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国有色彩强烈而非国有表达模糊、缺乏私人档案立法规定、关于档案著作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