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地征收规模膨胀,因征地性质模糊、“公共利益”范围泛化、补偿机制落后、被征地农民话语权缺失又缺乏权利救济机制等,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激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对策: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益性用地制度;确认土地发展权,坚持完全补偿原则;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保障征地过程中的农民话语权;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长久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定《土地征收法》,切实为征地提供从征收到救济的全套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