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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中国现行会计制度下只能对内部环境成本进行核算,企业广泛存在的外部环境成本尚未纳入到会计核算系统中,对此应通过国家征收“外部环境补偿费”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并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基于此观点介绍了外部环境补偿费的产生背景,阐述了外部环境补偿费的确认标准,明确了外部环境补偿费的计量方法,提出了外部环境补偿费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