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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韩国SKT“导师制”模式与日本NTT DoCoMo“家长式”模式的比较研究得出,现有技术制式的个性化程度、企业市场地位、技术研发实力等要素决定了移动通讯产业内的合作模式;中国移动运营商和终端厂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应为:前者通过研究市场细分和消费者行为,设计竞争策略、调动渠道商积极性、确定合作层面和深度;后者加强与运营商、SP和CP的合作、加强对渠道的引导、选择与运营商的合作基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