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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立足“文化育检”、“文化兴检”,围绕倡导“专业、纪律、奋进、奉献、和谐”五种精神,通过开展具有邕宁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影响人、塑造人、鼓舞人,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和价值取向,进而铸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倡导“专业”精神,培育“学习文化”
该院深刻认识到专业水平的高低决定一个院整体竞争力的强弱,提升专业水平必须树立学习精神,养成良好学风,事有所成,必先学有所成。为此,邕宁区检察院积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搭建学习平台,建立视频电教室、网上学习专栏、论坛,多种途径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提升专业水平。一是思想政治“专题学”。以各项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学习措施,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二是业务技能“身边学”。加强业务培训,着重抓好经常性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经验交流、典型案例评析、岗位知识测试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技能。三是综合教育“自觉学”。干警在原有学历基础上,自觉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司法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识水平不断提高。四是理论研讨“带动学”。成立院领导参与、年轻骨干为主力的检察理论调研小组,明确调研重点,以多出高质量调研成果带动全院干警调研整体上水平,形成浓厚研学氛围。五是以赛代练“现场学”。除星期五固定学习时间外,组织干警参加演讲、征文、公诉论辩等比赛活动,通过现场竞技交流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六是拓宽视野“对比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与先进院学习交流,找差距理思路、明确学赶方向。全院上下形成院领导带头表率、干警主动参与、形势教育不走样、岗位练兵经常化、经验交流勤互动的浓厚研学氛围。目前,邕宁区检察院人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在学习中求进取已成为每位干警的成长动力和自觉行为。
二、倡导“纪律”精神,培育“规范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明确从树立严谨的规范意识去倡导“纪律”精神,以规范促公正执法,以规范促廉洁从检,不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范政治行为。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政权意识,院领导做表率,带领干警自觉维护检察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确保规范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明人事纪律,规范人事管理。在检察官的任免、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上,邕宁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重大事项及时请示上级院、在上级院指导下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为各项检务工作开展打实组织基础。三是严明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邕宁区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必须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上级办案规章作为必知、必学、必懂、必会的知识和技能,做到人人恪守用以实践,明确干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等规章,把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理念意识始终贯穿于规范行使检察权的全过程。四是严明廉政纪律,规范廉洁操守。邕宁区检察院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一把手亲自抓,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完善廉政建设网络、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反腐教育、做好专项治理、加强办案回访、规范公车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使《廉洁从检十项纪律》、《领导干部“十个严禁”》、《禁酒令》等令行禁止,促进廉洁从检。
三、倡导“奋进”精神,培育“争先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奋进”精神,形成学优赶先、科学发展的氛围。一是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以先进为示范。通过在院内建立荣誉室,在内网设立荣誉栏,多形式组织干警开展向新时期各条战线尤其是政法机关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让“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等荣誉成为全院赶超的标杆,并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先进,用身边先进榜样教育干警、激励干警,使干警牢固树立“检兴我荣、检衰我辱”意识。二是正视差距,找准定位,明确争先目标。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部门分析会等进行讨论研究,使全院上下充分认识存在的不足,把争创全市、全区先进检察院作为目标,以时不我待的进取精神去努力实现。三是抓重点、创亮点,打实争先根基。邕宁区检察院明确发展定位,在确保整体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基础上,重点在单项检务工作中突破、创亮点,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迎头赶上。反贪工作从2006年的全市第11名升到2008年的第2名,荣获2008—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1年度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三等奖;反渎工作荣获2011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三等奖;民行工作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三,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民行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全市第一;2009年、2010、2011年公诉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公诉科。
四、倡导“奉献”精神,培育“责任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倡导干警发扬“奉献”精神,做到爱检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一是积极营造讲奉献的良好氛围。在院内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置挂健康向上的格言警句,使干警在格言警句的熏陶中感悟自身责任所在,鼓舞精神,坚定信念,自觉为检察事业发展尽职尽责,多作奉献。二是在实际工作讲奉献体现人生价值。引导干警始终把“讲奉献、比干劲”体现在平凡的检察工作中。如全院干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克难攻坚的精神,在2008年创下20天立查贿赂案件4件4人的办案新纪录;2009年4月,检察干警加班加点,放弃节假休息,立查交通、卫生系统贿赂案件6件6人,追回赃款200多万元;2008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水,全体干警放弃“十一”休假,全力投入抗洪救灾的战斗中,圆满完成抗洪救灾任务,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三是真情奉献回报社会。邕宁区检察院把为社会多作奉献作为一种责任,积极参加“爱心超市”、“冬衣暖人心”等捐款捐物活动,多次组织干警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为帮扶点贫困党员及困难干警送去慰问品和扶助金,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9条新农村道路建设。2008年汶川地震,全院干警先后三次向灾区捐款、缴纳“特殊党费”共计24708元,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重建家园。
五、倡导“和谐”精神,培育“团队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用“和谐”精神凝聚集体力量。一是坚持谈心和意见建议登记反馈制度,以沟通促进和谐。邕宁区检察院从增进沟通入手,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干警开展经常性正面谈心活动,在本院内网设立检察长邮箱、党组邮箱,扩宽领导与干警的交流渠道,实行干警意见登记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为干警排忧解难。每年政工部门走访问询干警200人次以上,处理意见建议10条以上,做到干警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有反馈。二是用关怀营造和谐。通过多种形式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健康情况,立足多做温暖人心工作,如“三八”、“八一”、“中秋”、“重阳”节慰问干警、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干警及其直系家属病丧慰问制度,及时关心慰问干警疾苦;同时在干警之间、部门之间积极倡导“能帮就帮”的互助精神,使干警真正感受到检察大家庭的温暖。三是用群众性文体活动巩固和谐。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建立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等文娱活动场所,逢年过节举办干警与家属联欢会、游园等丰富多彩文娱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和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书画比赛和文艺汇演等积极向上活动,使干警在互动参与活动中陶冶情操,增强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意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正因为邕宁区检察院努力让“和谐”精神成为凝聚集体力量和个人快乐的源泉,使干警与组织充分互信,全院上下同心同德干事创业的氛围浓厚。在2011年南宁市检察系统组织工作满意度综合测评中,邕宁区检察院干警积极参与,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和了解度均为100%,以满分成绩排在全市各城区检察院首位。
实践证明,邕宁区检察院走具有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子选对了,通过“抓队伍促工作”,一改原来后进院落后状况。2007年以来,全院上下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干警作风扎实,同心同德干事业,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步上正轨且势头良好,一年一个新台阶,2009年、2011年绩效考评成绩位列广西C类基层院第九名和第十名、南宁市C类基层院第一名,并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广西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达标单位、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南宁市政法综治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倡导“专业”精神,培育“学习文化”
该院深刻认识到专业水平的高低决定一个院整体竞争力的强弱,提升专业水平必须树立学习精神,养成良好学风,事有所成,必先学有所成。为此,邕宁区检察院积极创造良好学习环境,搭建学习平台,建立视频电教室、网上学习专栏、论坛,多种途径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提升专业水平。一是思想政治“专题学”。以各项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学习措施,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二是业务技能“身边学”。加强业务培训,着重抓好经常性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组织干警开展业务经验交流、典型案例评析、岗位知识测试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技能。三是综合教育“自觉学”。干警在原有学历基础上,自觉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司法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学识水平不断提高。四是理论研讨“带动学”。成立院领导参与、年轻骨干为主力的检察理论调研小组,明确调研重点,以多出高质量调研成果带动全院干警调研整体上水平,形成浓厚研学氛围。五是以赛代练“现场学”。除星期五固定学习时间外,组织干警参加演讲、征文、公诉论辩等比赛活动,通过现场竞技交流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六是拓宽视野“对比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与先进院学习交流,找差距理思路、明确学赶方向。全院上下形成院领导带头表率、干警主动参与、形势教育不走样、岗位练兵经常化、经验交流勤互动的浓厚研学氛围。目前,邕宁区检察院人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在学习中求进取已成为每位干警的成长动力和自觉行为。
二、倡导“纪律”精神,培育“规范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明确从树立严谨的规范意识去倡导“纪律”精神,以规范促公正执法,以规范促廉洁从检,不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范政治行为。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政权意识,院领导做表率,带领干警自觉维护检察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确保规范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明人事纪律,规范人事管理。在检察官的任免、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上,邕宁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重大事项及时请示上级院、在上级院指导下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为各项检务工作开展打实组织基础。三是严明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邕宁区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必须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上级办案规章作为必知、必学、必懂、必会的知识和技能,做到人人恪守用以实践,明确干警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等规章,把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理念意识始终贯穿于规范行使检察权的全过程。四是严明廉政纪律,规范廉洁操守。邕宁区检察院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一把手亲自抓,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完善廉政建设网络、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反腐教育、做好专项治理、加强办案回访、规范公车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使《廉洁从检十项纪律》、《领导干部“十个严禁”》、《禁酒令》等令行禁止,促进廉洁从检。
三、倡导“奋进”精神,培育“争先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奋进”精神,形成学优赶先、科学发展的氛围。一是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以先进为示范。通过在院内建立荣誉室,在内网设立荣誉栏,多形式组织干警开展向新时期各条战线尤其是政法机关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让“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等荣誉成为全院赶超的标杆,并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及时表彰先进,用身边先进榜样教育干警、激励干警,使干警牢固树立“检兴我荣、检衰我辱”意识。二是正视差距,找准定位,明确争先目标。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部门分析会等进行讨论研究,使全院上下充分认识存在的不足,把争创全市、全区先进检察院作为目标,以时不我待的进取精神去努力实现。三是抓重点、创亮点,打实争先根基。邕宁区检察院明确发展定位,在确保整体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基础上,重点在单项检务工作中突破、创亮点,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迎头赶上。反贪工作从2006年的全市第11名升到2008年的第2名,荣获2008—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1年度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三等奖;反渎工作荣获2011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三等奖;民行工作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三,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民行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全市第一;2009年、2010、2011年公诉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五星公诉科。
四、倡导“奉献”精神,培育“责任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倡导干警发扬“奉献”精神,做到爱检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一是积极营造讲奉献的良好氛围。在院内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置挂健康向上的格言警句,使干警在格言警句的熏陶中感悟自身责任所在,鼓舞精神,坚定信念,自觉为检察事业发展尽职尽责,多作奉献。二是在实际工作讲奉献体现人生价值。引导干警始终把“讲奉献、比干劲”体现在平凡的检察工作中。如全院干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克难攻坚的精神,在2008年创下20天立查贿赂案件4件4人的办案新纪录;2009年4月,检察干警加班加点,放弃节假休息,立查交通、卫生系统贿赂案件6件6人,追回赃款200多万元;2008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洪水,全体干警放弃“十一”休假,全力投入抗洪救灾的战斗中,圆满完成抗洪救灾任务,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三是真情奉献回报社会。邕宁区检察院把为社会多作奉献作为一种责任,积极参加“爱心超市”、“冬衣暖人心”等捐款捐物活动,多次组织干警下基层开展帮扶工作,为帮扶点贫困党员及困难干警送去慰问品和扶助金,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9条新农村道路建设。2008年汶川地震,全院干警先后三次向灾区捐款、缴纳“特殊党费”共计24708元,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重建家园。
五、倡导“和谐”精神,培育“团队文化”
邕宁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用“和谐”精神凝聚集体力量。一是坚持谈心和意见建议登记反馈制度,以沟通促进和谐。邕宁区检察院从增进沟通入手,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干警开展经常性正面谈心活动,在本院内网设立检察长邮箱、党组邮箱,扩宽领导与干警的交流渠道,实行干警意见登记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为干警排忧解难。每年政工部门走访问询干警200人次以上,处理意见建议10条以上,做到干警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有反馈。二是用关怀营造和谐。通过多种形式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健康情况,立足多做温暖人心工作,如“三八”、“八一”、“中秋”、“重阳”节慰问干警、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干警及其直系家属病丧慰问制度,及时关心慰问干警疾苦;同时在干警之间、部门之间积极倡导“能帮就帮”的互助精神,使干警真正感受到检察大家庭的温暖。三是用群众性文体活动巩固和谐。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建立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等文娱活动场所,逢年过节举办干警与家属联欢会、游园等丰富多彩文娱活动,组织干警开展和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书画比赛和文艺汇演等积极向上活动,使干警在互动参与活动中陶冶情操,增强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增强团队意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正因为邕宁区检察院努力让“和谐”精神成为凝聚集体力量和个人快乐的源泉,使干警与组织充分互信,全院上下同心同德干事创业的氛围浓厚。在2011年南宁市检察系统组织工作满意度综合测评中,邕宁区检察院干警积极参与,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和了解度均为100%,以满分成绩排在全市各城区检察院首位。
实践证明,邕宁区检察院走具有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子选对了,通过“抓队伍促工作”,一改原来后进院落后状况。2007年以来,全院上下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干警作风扎实,同心同德干事业,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步上正轨且势头良好,一年一个新台阶,2009年、2011年绩效考评成绩位列广西C类基层院第九名和第十名、南宁市C类基层院第一名,并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广西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达标单位、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南宁市政法综治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