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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已经对应该加快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达成了共识,但就文化立法的基本原则、文化立法的内涵外延及文化法的体系构成等诸问题仍然存在多元化的认识。通过对文化事业立法和文化产业立法各自研究进路和研究实践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当前的文化立法研究在结构上呈现不平衡态势,法制视角和法学方法尚未得到普遍关注和运用,迄今也未勾勒出文化法制的完整的顶层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