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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见报载,某县“为探索廉政新路子”,出台了一个《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金及奖励考核实施细则》。细则规定,正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交保证金2000元,副局级每年1500元,年终对其廉政情况进行考核,合格的,将足额返还所交保证金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廉洁从政奖,考核不合格者,不仅不给奖,还将视其违规违纪情节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