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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医院无迷道伽玛刀机房进行了监测,了解其辐射水平,并估算工作人员受照剂量。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监测了剂量当量率。结果表明:伽玛刀机房各点位剂量当量率均低于《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T 161-2004)中的剂量当量率控制要求(2.5×10-3m Sv/h),伽玛刀工作人员所受附加最大年有效剂量约为0.25m 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规定要求。提出了应严格落实各联锁装置及相应防护措施,加强辐射防护意识,减少所受附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