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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在中国古代哲学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较早的记载见于《国语·郑语》。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与史伯相同的是晏子,他也是用举例来说殖,而晏子的针对性更强,就是君主的治国理政如何才能合理更科学。君臣之间在更高水平上达到和谐的状态。这一思想被孔子归纳提升为衡量君子和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即是说在为人处世方面,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既坚持原则又不排斥不同意见,在相互争论辨解中达成共识,而不是虚与委蛇,随声附和,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