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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法学是一门逻辑性十分严密的学科,编写法学教科书必须严格地遵守有关的逻辑规律。现行的《法律常识》教科书(以下简称“教科书”),虽然屡经编者的修改,其内容也日臻完善,然而,在目前所使用的第四版内容中,仍不乏明显违反形式逻辑的不科学之处。本文试就教科书《违法和犯罪的关系》一节内容中所存在的几处违反形式逻辑的不科学表述略作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