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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关键不在于“职业性”,也不在于层次的高低,而在于“实践性”、“技术性”或“应用性”的程度。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邓小妮、熊正安近日联合撰文提出,“职业属性”不是高等职业教育特有的属性,高等职业教育虽然具备了职业属性但其质的规定性应是“高等技术教育”,它与其他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只在于培养人才的类型不同,即职业类型的差异。故而不应该从主观上将这种人才的类型分成不同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