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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目的在于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这是认定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商标侵权意义上的混淆,指的是对产品来源和产品的整体混淆,而不是仅对标志的混淆,因此考察商标侵权意义上的混淆,不能仅限于表象即商标本身的符号比较,同时还要注重商品所包含的信息的比较,即从商品本身入手。二者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混淆概念。从商标的经济学功能来看,商标本质上起着通过信息交流从而消除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准确掌握产品来源,并最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作用。商标的侵权行为就是对这种信息交流的干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