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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人民日报在“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之三”发表评论员文章《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提出“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文章强调,习主席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所提出的,“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凸显了法治精神在依法治国新阶段中的重要作用,无疑极具时代特色和现实意义。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王岐山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毫无疑问,法制环境的优劣是评判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之一,当然也是投资者从不忽视的选择依据,判断的重点则是对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关注。比如发生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的一起矿业诈骗案,自2007年案发至今,久拖不决,导致矿业之外投资人均不得不放弃后续投资。
让我们以此为例,对可能已经发生过多次、只是无人提起的这个“质速”予以进一步解读,以为前车之鉴。先说流程吧,企业家于2007年赴疆办矿,为“投其所好”,四位原矿主伪造了武警黄金支队的地质普查报告及印章,加上当地行政长官的“力挺”,双方遂以3500万转让价迅速成交。结果可想而知,发掘两年多后,非但没有预期的含金量,该区域连开采价值都没有。对簿公堂时,经自治区公安厅鉴定,方才发现所谓的武警印章与报告,均系伪造,民事诉讼由此转为刑事侦查。让企业家始料未及的是,如此简单的一桩刑案竟演变成一场旷目持久的“拉锯战”。
毋庸置疑,三千多万到手的人脉“力度”是多么强大,仅刑事立案便一拖再拖,人犯自然也是屡抓屡放,关关放放中,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资料流失无数。2012年2月,阿勒泰公安机关终于排除重重阻力,将侦查终结的案件提交检察院。8月,阿勒泰地区检察院本欲通知受害人领取《不起诉决定书》,经媒体追问,“无奈”提起公诉。数目后,在未发生任何法定撤诉事由的情形下,竟向法院“要”回了公诉书。嗣后数月,未经任何补充调查取证工作,经自治区高检某党委书记“指示”,于2012年12月30日,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在附带的《说理书》中,自治区公安厅的文检报告竟只字未提!而该决定只通知了受害企业家,另一方受害人——武警黄金支队不曾接到任何通知!更令受害人不解的是,该决定竟在第一时间寄往当初受理民事诉讼的法院,目的不言而喻:一是牵制受害人的精力,无暇顾及决定的复议程序;二是将刑事案件向民事定性“靠拢”。
这就意味着,整整10个月时间里,检察院未作任何工作,对一起百分百伪造武警印章实施诈骗的案件,来了个出奇“大撒把”!让受害人及多家媒体瞠目结舌,不敢相信法制时代还会发生这样的司法事件。更令媒体迭破眼镜的是,阿勒泰检察院虽然没时间完善证据提起公诉,却有大量时间删除网上转载的帖子,当然也包括将决定寄往法院这类看似多此一举、实则另有所谋的特殊“举措”。
就这样,一起显而易见的伪造印章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一拖数年,至今尚未明了。期间最受伤的,除了矿业家,还有那些被案犯“忽悠”两三年的牧民,稳定的工薪、小学校、戈壁医院也从此成了泡影。更可怕的是,同期投资商也因此暂时放开项目,对案件予以“观望”,伊犁州区域经济环境,也被打上了重重的“问号”。
对于这类久拖不决的案件,专家呼吁,自治区高检应尽快选择公诉能力较强的区域进行异地审理,否则损失最大的无疑是区域经济。而相伴主罪而“衍生”出的更多渎职构成亦是无可非议。试想,在法制文明逐步提升的大环境下,这样的司法“质速”如何打造全民信仰?
(摘自《河南经济报》)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王岐山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毫无疑问,法制环境的优劣是评判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之一,当然也是投资者从不忽视的选择依据,判断的重点则是对社会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关注。比如发生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的一起矿业诈骗案,自2007年案发至今,久拖不决,导致矿业之外投资人均不得不放弃后续投资。
让我们以此为例,对可能已经发生过多次、只是无人提起的这个“质速”予以进一步解读,以为前车之鉴。先说流程吧,企业家于2007年赴疆办矿,为“投其所好”,四位原矿主伪造了武警黄金支队的地质普查报告及印章,加上当地行政长官的“力挺”,双方遂以3500万转让价迅速成交。结果可想而知,发掘两年多后,非但没有预期的含金量,该区域连开采价值都没有。对簿公堂时,经自治区公安厅鉴定,方才发现所谓的武警印章与报告,均系伪造,民事诉讼由此转为刑事侦查。让企业家始料未及的是,如此简单的一桩刑案竟演变成一场旷目持久的“拉锯战”。
毋庸置疑,三千多万到手的人脉“力度”是多么强大,仅刑事立案便一拖再拖,人犯自然也是屡抓屡放,关关放放中,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资料流失无数。2012年2月,阿勒泰公安机关终于排除重重阻力,将侦查终结的案件提交检察院。8月,阿勒泰地区检察院本欲通知受害人领取《不起诉决定书》,经媒体追问,“无奈”提起公诉。数目后,在未发生任何法定撤诉事由的情形下,竟向法院“要”回了公诉书。嗣后数月,未经任何补充调查取证工作,经自治区高检某党委书记“指示”,于2012年12月30日,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在附带的《说理书》中,自治区公安厅的文检报告竟只字未提!而该决定只通知了受害企业家,另一方受害人——武警黄金支队不曾接到任何通知!更令受害人不解的是,该决定竟在第一时间寄往当初受理民事诉讼的法院,目的不言而喻:一是牵制受害人的精力,无暇顾及决定的复议程序;二是将刑事案件向民事定性“靠拢”。
这就意味着,整整10个月时间里,检察院未作任何工作,对一起百分百伪造武警印章实施诈骗的案件,来了个出奇“大撒把”!让受害人及多家媒体瞠目结舌,不敢相信法制时代还会发生这样的司法事件。更令媒体迭破眼镜的是,阿勒泰检察院虽然没时间完善证据提起公诉,却有大量时间删除网上转载的帖子,当然也包括将决定寄往法院这类看似多此一举、实则另有所谋的特殊“举措”。
就这样,一起显而易见的伪造印章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一拖数年,至今尚未明了。期间最受伤的,除了矿业家,还有那些被案犯“忽悠”两三年的牧民,稳定的工薪、小学校、戈壁医院也从此成了泡影。更可怕的是,同期投资商也因此暂时放开项目,对案件予以“观望”,伊犁州区域经济环境,也被打上了重重的“问号”。
对于这类久拖不决的案件,专家呼吁,自治区高检应尽快选择公诉能力较强的区域进行异地审理,否则损失最大的无疑是区域经济。而相伴主罪而“衍生”出的更多渎职构成亦是无可非议。试想,在法制文明逐步提升的大环境下,这样的司法“质速”如何打造全民信仰?
(摘自《河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