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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改革。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面临问题的阐述,提出解决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问题 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610195-0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所有财政性资金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缴拨、清算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原有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并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全部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里,所有的财政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支出,从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资金的支付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变事后检查为事前审核监督,事中实时监控,减少了挤占、转移、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拨付环节多、资金运转慢等问题。有利于财政资金的集中优化配置,有利于资金的合理调度、统筹安排,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强化了财政资金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进行科学运作,大大加速了资金支付的速度,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有利于强化部门预算约束,提高支出透明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将按预算和用款计划在实际使用时支付,预算拨款与实际支付同步,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部门预算约束不强的问题,促使各部门在深化、细化预算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使年度预算计划更科学全面、更规范细化。加强了财政收支行为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为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和提高支出透明度奠定了基础。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负责人对改革不够重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以来,仍有部分预算单位负责人因为改革后专款必须专用,单位的资金在运用上的随意性受到限制,一些部门的既得局部利益受损,对国库集中支付产生抵触情绪。部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甚至不懂财务工作,有的连最起码的财务制度和会计科目都不懂,难以担当财务经办人之任,给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根据财政部规定:财政资金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其中直接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从实际看,对工资支出、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处理,由于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等因素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凭证传递手续繁杂,清算环节多。按照改革方案中有关资金清算的规定,财政部门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手工方式传递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以办理支付,每日根据实际支付的财政资金,填制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及其附件、申请财政资金划款忙总清单、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一并传递至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为记账凭证,第二、三联传递至营业部,营业部以第二联为记账凭证,记入代理银行的准备金账户,第三联作为回单由代理银行单独提回,记入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手续较为繁琐。不仅增加了清算环节,而且人为增加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
(四)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财政支付业务会呈几何数增加,再加上管理上的工作需要,必须有强大的信息系统作支撑。目前,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预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程度不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建设也比较滞后,无法很好地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三、解决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单位负责人的改革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促使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改革工作负全责,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绝不以任何借口讨价还价,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阻碍改革。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介入加强督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及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掌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法律,不断积累实务处理的能力和经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
(二)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所占的比例。完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尽量与部门预算同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把所有项目资金都编入部门预算,详尽地反映财政支出的金额、方向和用途,强化编制执行,预算编制后经财政部门审批,报人大通过,然后坚决执行。从内部监管来说,财政部门要从预算编制、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全部过程进行监管。整个预算编制与执行要求授权清晰、职责分明、监控到位,使预算真正成为监控资金安全、高效的制度保障。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使国库集中支付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三)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目前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都有各自独立的电子网络系统,它们之间的联合信息网络尚未构建起来。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因此,首先要建立完善国席资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做到实时清算;其次,大力开发与国库业务有关的应用软件程序:最后,在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速资金运行速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构建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网络联结,使各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快捷的业务处理、信息交换、查询和对账,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借助该系统实现自动审核,对财政资金的支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大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支付信息的反馈速度,从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问题 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610195-0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所有财政性资金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缴拨、清算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规范财政支出管理,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原有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并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全部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里,所有的财政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支出,从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财政资金的支付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变事后检查为事前审核监督,事中实时监控,减少了挤占、转移、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拨付环节多、资金运转慢等问题。有利于财政资金的集中优化配置,有利于资金的合理调度、统筹安排,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强化了财政资金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进行科学运作,大大加速了资金支付的速度,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有利于强化部门预算约束,提高支出透明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将按预算和用款计划在实际使用时支付,预算拨款与实际支付同步,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部门预算约束不强的问题,促使各部门在深化、细化预算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使年度预算计划更科学全面、更规范细化。加强了财政收支行为的控制和监督管理,为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和提高支出透明度奠定了基础。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负责人对改革不够重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以来,仍有部分预算单位负责人因为改革后专款必须专用,单位的资金在运用上的随意性受到限制,一些部门的既得局部利益受损,对国库集中支付产生抵触情绪。部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国库支付制度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使制度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甚至不懂财务工作,有的连最起码的财务制度和会计科目都不懂,难以担当财务经办人之任,给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量占总支付量的比重偏低。根据财政部规定:财政资金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其中直接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从实际看,对工资支出、采购支出基本实现了直接支付,但一些自主进行的采购活动和部分工程项目支出仍作为授权支付处理,由于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部分工程项目支出未纳入直接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强等因素使得直接支付的比率偏低,影响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凭证传递手续繁杂,清算环节多。按照改革方案中有关资金清算的规定,财政部门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手工方式传递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以办理支付,每日根据实际支付的财政资金,填制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及其附件、申请财政资金划款忙总清单、申请财政资金划款清单,一并传递至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第一联为记账凭证,第二、三联传递至营业部,营业部以第二联为记账凭证,记入代理银行的准备金账户,第三联作为回单由代理银行单独提回,记入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手续较为繁琐。不仅增加了清算环节,而且人为增加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
(四)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财政支付业务会呈几何数增加,再加上管理上的工作需要,必须有强大的信息系统作支撑。目前,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预算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熟程度不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建设也比较滞后,无法很好地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三、解决国库集中支付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单位负责人的改革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促使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改革工作负全责,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绝不以任何借口讨价还价,以任何理由拖延或阻碍改革。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介入加强督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使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及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掌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相关法律,不断积累实务处理的能力和经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
(二)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所占的比例。完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尽量与部门预算同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把所有项目资金都编入部门预算,详尽地反映财政支出的金额、方向和用途,强化编制执行,预算编制后经财政部门审批,报人大通过,然后坚决执行。从内部监管来说,财政部门要从预算编制、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全部过程进行监管。整个预算编制与执行要求授权清晰、职责分明、监控到位,使预算真正成为监控资金安全、高效的制度保障。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使国库集中支付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三)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目前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都有各自独立的电子网络系统,它们之间的联合信息网络尚未构建起来。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因此,首先要建立完善国席资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做到实时清算;其次,大力开发与国库业务有关的应用软件程序:最后,在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速资金运行速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构建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网络联结,使各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快捷的业务处理、信息交换、查询和对账,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借助该系统实现自动审核,对财政资金的支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大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支付信息的反馈速度,从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