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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实施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也给债权人利益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当前,保护债权人利益有其必要性,本质上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及对平等原则的维护。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债权人知情权和参与权是保护认缴资本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