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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推进必然引起社会结构的变革,伴生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导致犯罪的变化。现代化与犯罪之间的关系机制大致是通过社会价值变量、社会结构变量、犯罪条件变量来发生作用的,因此对现代化进程中的犯罪现象,应进行冷静而理性的评估,以确立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这种社会控制手段是基于犯罪控制主客体关系的变化来确立的,它包括提高权力关系制度化的程度,经济关系民主化的程度,文化关系的现代化程度以及确立法律至上的价值观。犯罪的变化带来的社会控制机制的转换或重建,是谋求现代化的国家所面临的一个急待解决的课题,其意义旨在为社会最大限度地发展提供必需的社会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