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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基层院信息化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结合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信息化建设谈点粗浅的认识。
1、加强领导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基层院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律监督工作难度不断增大,而队伍人员缩编的情况下,只有将信息网络这样的先进技术运用到检察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办案管理等过程中,才能保证基层院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当前,基层院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在思想观念上对信息化建设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信息化建设在实践中用途不大,满足于传统式的办案模式,在信息化建设规模上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的硬性指标,有的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因此,在工作实践中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特别是在人员配备上,多数基层院没有独立的科室,从事信息化建设的人员缺少专业性知识,客观上造成信息化建设运行缓慢,使先进的设备没有发挥最大效能,形成了投入与产出严重背离的矛盾。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资金投入很大的工程,一把手首先要高度重视,必须要设立独立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把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充实技术岗位,这样才能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2、人才开发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化建设科技含量很高,所以,必须把信息技术人才的开发摆上重要位置。具体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抓引进技术人才,招录公务员时应首先考虑到技术人才,把具有计算机专业、有实践经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抓人才培训,在人才引进不足的情况下,要立足现状,加大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这方面也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请外面的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人才来院授课;二是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培训,通过一点带面,使全院干警都能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等信息技术。
3、资金到位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近年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年都向基层院拨发一定数量的科技强检专用资金,基层院都按照1:1比例向区财政争取到了配套资金,这一举措极大地改善了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成本高,仅仅靠以上资金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多渠道多方位筹措信息化经费。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年初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规律,使信息化建设经费形成一项长期的保障制度。
4、经济高效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信息化建设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点,要准确定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各个建设项目,量力而行,逐步到位,稳步推进,要从基层院实际工作出发,既不要过于超前盲目赶新潮,又不要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尽量节约资金。建设中,要严格遵循高检院的“五个一”原则,以经济、实用、高效为标准,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责任编辑:罗云凤)
1、加强领导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基层院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律监督工作难度不断增大,而队伍人员缩编的情况下,只有将信息网络这样的先进技术运用到检察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办案管理等过程中,才能保证基层院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当前,基层院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在思想观念上对信息化建设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信息化建设在实践中用途不大,满足于传统式的办案模式,在信息化建设规模上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的硬性指标,有的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因此,在工作实践中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特别是在人员配备上,多数基层院没有独立的科室,从事信息化建设的人员缺少专业性知识,客观上造成信息化建设运行缓慢,使先进的设备没有发挥最大效能,形成了投入与产出严重背离的矛盾。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资金投入很大的工程,一把手首先要高度重视,必须要设立独立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把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充实技术岗位,这样才能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2、人才开发是基层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化建设科技含量很高,所以,必须把信息技术人才的开发摆上重要位置。具体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抓引进技术人才,招录公务员时应首先考虑到技术人才,把具有计算机专业、有实践经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另一方面抓人才培训,在人才引进不足的情况下,要立足现状,加大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这方面也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请外面的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人才来院授课;二是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培训,通过一点带面,使全院干警都能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等信息技术。
3、资金到位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近年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每年都向基层院拨发一定数量的科技强检专用资金,基层院都按照1:1比例向区财政争取到了配套资金,这一举措极大地改善了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成本高,仅仅靠以上资金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多渠道多方位筹措信息化经费。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年初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规律,使信息化建设经费形成一项长期的保障制度。
4、经济高效是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信息化建设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点,要准确定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各个建设项目,量力而行,逐步到位,稳步推进,要从基层院实际工作出发,既不要过于超前盲目赶新潮,又不要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尽量节约资金。建设中,要严格遵循高检院的“五个一”原则,以经济、实用、高效为标准,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责任编辑:罗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