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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晒帖子举报女局长
“富顺县社保局长熊明在审批职工退休和社保养老保险等业务中,大肆收受有关人员贿赂……”2011年11月初,“盐都杂谈”、“西秦会馆”等网站上相继晒出富顺巨贪“熊千万”的帖子,立即引起了四川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和富顺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反贪部门抓紧对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和摸排。反贪干警们凭借近年来在社保系统查办案件的经验,以及对社保单位工作管理状况的了解,认为网络晒出的这一线索,极有查处价值。于是,市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专门成立了“11·1”专案组,迅速抽调精干人员进行先期摸排,查微析疑,找准主攻方向,为突破案件夯实基础。
2011年12月26日,市纪委决定对熊明进行“双规”,并于2012年1月9日,将此案移送自贡市检察院。市院大要案指挥中心与富顺县检察院上下联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熊明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只交代了自己收受“串串儿”黄某一笔2万元的问题,对涉及的其他问题拒不交代。当得知自己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熊明畏罪心理十分严重。在检察官的讯问中,熊明对自己在市纪委交代的2万元钱的问题也矢口否认。专案组及时调整审讯思路和审讯方法,使熊明的思想防线开始动摇,很快交代了帮黄某办理“96”参保,从中收受黄某2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此,专案组果断决定以涉嫌受贿对熊明立案侦查,并采取异地羁押措施。
随后,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一方面亲临异地对审讯进行现场指导,精心策划讯问步骤和策略,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统一指挥外围调查,查明“串串儿”黄某送熊明近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获取了黄某藏匿在家里和转移到邻居家里的做假资料。
熊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一些人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打探案情。为了不给涉嫌犯罪的其他人员有机可乘,专案组决定对已经暴露出来的富顺县劳动局副局长袁某、退休保险股李某涉嫌受贿问题,进行调查。参战干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辛勤努力,成功查获了袁某和李某在审批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中,收受贿赂共计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接着,又顺藤摸瓜挖出专门从事帮人代办提前退休和养老保险业务的“串串儿”周某、王某、刘某、郭某等行贿人员,进一步扩大了战果。
获得重大突破后,专案人员又重新确定了侦查方向,及时查明熊明在成都购有一套住房和一个门面,在富顺还购有一个门面和两套住房,价值近300万元的财产状况,以及熊明以他人的名义于2011年10月31日在成都一次性现金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价值150余万元的可疑线索;同时查明熊明自2007年以来,先后以夫妻双方父母、兄弟姊妹的名义在银行存款达29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不明犯罪问题,对查获的存款单及时依法进行了扣押。当办案人员再次赴异地对熊明进行讯问时,熊明在耐心教育和铁的事实面前,彻底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当事人请托或“串串儿”的贿赂共计94.9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对其44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亦供认不讳。
此案成功告破后,办案人员对涉案中的一些疑点和线索仍然不放弃,又相继查获了市某校的郭某、市某医院副院长张某以及彭某、万某等人的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至此,全案共立案14件14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进一步查清漏网之鱼,富顺县检察院特意对县社保、劳动系统工作人员举行了一次案件通报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出席会议并现场监督。会上,通报了富顺县社保窝案查处的基本情况,并对贪污、受贿罪及自首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了宣讲,敦促涉贿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从宽处理。会后仅一周时间,就有六名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受贿百万为人办社保
富顺县检察院指控,现年38岁的熊明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县社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145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272人办理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年龄参保中提供关照和帮助,收受黄某、王某某、黄某某等人贿赂101万元,除转送出去4.9万元外,自得赃款96万多元。
熊明在担任社保局长期间,在黄某为唐某等25人代办提前退休,为李某等123人代办“96”参保中,分别收受黄某贿赂35.2万元。在黄某某为洪某某等17人代办提前退休、为邓某等84人代办“96”参保中提供支持和帮助,分多次收受黄某某贿赂17万元。熊明在被指控的受贿罪中,先后在300多人的社保审批中受贿。
经调查,熊明家庭自1987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家庭总收入210余万,其生活支出、购置房产、银行存款及债权则高达763万。其中2004年赴港、台旅游,高档消费、其子大学生活等各种支出高达数百万元,其家庭先后购置房产和交纳住房公积金支出416万元。2009年开始,先后以其子名义在富顺、成都购置房产、汽车。
2009年以其子的名义在富顺县某广场购买门面支出54万余元,并在富顺县购买住房一套及装修支出60万元;2010年以其子的名义在成都市武侯区购买门面支出80余万元,并以其丈夫名义在成都市青羊区购置住房一套,支出45万余元;2011年以其亲属名义在成都市高新区购买住房一套及车位一个合计支出158万余元。
此外,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熊明以其夫妻和双方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和其他债权300多万元。
富顺县法院审理查明,熊明在担任县社保局长期间,利用审批“96”参保,核定提前退休和超龄参保人员退休待遇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94.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熊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44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熊明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具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案发后,熊明及家人已退出赃款544万余元。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人们不禁要问,此案是如何发现的,检察机关又是如何破获的,此案有些什么特点和发人深省的问题呢?
案件多发引人深思
社保系统是涉及民生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一些社保系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主要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涉案金额大,拿钱办事的潜规则盛行,从2012年1月以来自贡市立案查出的社保系统窝案来看,其中社保系统的一名领导收受他人的贿赂近100万元,其他几名工作人员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帮人办理提前退休、“96”参保等业务,从中收受他人贿赂近100万元。三是窝、串案居多,班子主要成员和经办人员牵涉其中;四是犯罪形式集中,贿赂犯罪突出。从该市查办的此类案件犯罪形式来看,一人向多人行贿,一人收多人贿赂比较普遍,且行贿金额大,分期分批,按各自约定俗成的标准进行,也有一些人固定向某人行贿,更有一些人自己不出面,在背后遥控指挥,通过与社保系统的领导或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指使他人具体经办。如其中一名行贿人在集中办理“96”参保中,由于人数较多,两次共向熊明送了10万元,此外,这名行贿人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中,还分期分批地向熊明送了7万元。还有一名行贿人几年来在办理提前退休和“96”参保中,向有关人员行贿近50万元。五是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社保系统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办理提前退休和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只要是办理提前退休或养老保险的群众档案和资料上稍有些问题,这些负责审批领导或经办人员就以各种理由不予审批,故意让这些群众找那些有关系的“串串儿”来办理,导致了普通的群众办不了的事,而那些“有关系的人”就能办,使群众不得不另找门路,花钱办理,这就影响了国家社保政策的正常执行,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为此,办案检察官提醒有关部门,一要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二要监督检查到位;三要规范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四要深化法治教育,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给国家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富顺县社保局长熊明在审批职工退休和社保养老保险等业务中,大肆收受有关人员贿赂……”2011年11月初,“盐都杂谈”、“西秦会馆”等网站上相继晒出富顺巨贪“熊千万”的帖子,立即引起了四川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和富顺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反贪部门抓紧对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和摸排。反贪干警们凭借近年来在社保系统查办案件的经验,以及对社保单位工作管理状况的了解,认为网络晒出的这一线索,极有查处价值。于是,市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专门成立了“11·1”专案组,迅速抽调精干人员进行先期摸排,查微析疑,找准主攻方向,为突破案件夯实基础。
2011年12月26日,市纪委决定对熊明进行“双规”,并于2012年1月9日,将此案移送自贡市检察院。市院大要案指挥中心与富顺县检察院上下联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熊明在被市纪委“双规”期间,只交代了自己收受“串串儿”黄某一笔2万元的问题,对涉及的其他问题拒不交代。当得知自己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熊明畏罪心理十分严重。在检察官的讯问中,熊明对自己在市纪委交代的2万元钱的问题也矢口否认。专案组及时调整审讯思路和审讯方法,使熊明的思想防线开始动摇,很快交代了帮黄某办理“96”参保,从中收受黄某2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此,专案组果断决定以涉嫌受贿对熊明立案侦查,并采取异地羁押措施。
随后,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一方面亲临异地对审讯进行现场指导,精心策划讯问步骤和策略,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统一指挥外围调查,查明“串串儿”黄某送熊明近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获取了黄某藏匿在家里和转移到邻居家里的做假资料。
熊明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一些人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打探案情。为了不给涉嫌犯罪的其他人员有机可乘,专案组决定对已经暴露出来的富顺县劳动局副局长袁某、退休保险股李某涉嫌受贿问题,进行调查。参战干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辛勤努力,成功查获了袁某和李某在审批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中,收受贿赂共计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接着,又顺藤摸瓜挖出专门从事帮人代办提前退休和养老保险业务的“串串儿”周某、王某、刘某、郭某等行贿人员,进一步扩大了战果。
获得重大突破后,专案人员又重新确定了侦查方向,及时查明熊明在成都购有一套住房和一个门面,在富顺还购有一个门面和两套住房,价值近300万元的财产状况,以及熊明以他人的名义于2011年10月31日在成都一次性现金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价值150余万元的可疑线索;同时查明熊明自2007年以来,先后以夫妻双方父母、兄弟姊妹的名义在银行存款达29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不明犯罪问题,对查获的存款单及时依法进行了扣押。当办案人员再次赴异地对熊明进行讯问时,熊明在耐心教育和铁的事实面前,彻底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当事人请托或“串串儿”的贿赂共计94.9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对其44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亦供认不讳。
此案成功告破后,办案人员对涉案中的一些疑点和线索仍然不放弃,又相继查获了市某校的郭某、市某医院副院长张某以及彭某、万某等人的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至此,全案共立案14件14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进一步查清漏网之鱼,富顺县检察院特意对县社保、劳动系统工作人员举行了一次案件通报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出席会议并现场监督。会上,通报了富顺县社保窝案查处的基本情况,并对贪污、受贿罪及自首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了宣讲,敦促涉贿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从宽处理。会后仅一周时间,就有六名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受贿百万为人办社保
富顺县检察院指控,现年38岁的熊明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县社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145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272人办理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年龄参保中提供关照和帮助,收受黄某、王某某、黄某某等人贿赂101万元,除转送出去4.9万元外,自得赃款96万多元。
熊明在担任社保局长期间,在黄某为唐某等25人代办提前退休,为李某等123人代办“96”参保中,分别收受黄某贿赂35.2万元。在黄某某为洪某某等17人代办提前退休、为邓某等84人代办“96”参保中提供支持和帮助,分多次收受黄某某贿赂17万元。熊明在被指控的受贿罪中,先后在300多人的社保审批中受贿。
经调查,熊明家庭自1987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家庭总收入210余万,其生活支出、购置房产、银行存款及债权则高达763万。其中2004年赴港、台旅游,高档消费、其子大学生活等各种支出高达数百万元,其家庭先后购置房产和交纳住房公积金支出416万元。2009年开始,先后以其子名义在富顺、成都购置房产、汽车。
2009年以其子的名义在富顺县某广场购买门面支出54万余元,并在富顺县购买住房一套及装修支出60万元;2010年以其子的名义在成都市武侯区购买门面支出80余万元,并以其丈夫名义在成都市青羊区购置住房一套,支出45万余元;2011年以其亲属名义在成都市高新区购买住房一套及车位一个合计支出158万余元。
此外,在2005年至2011年期间,熊明以其夫妻和双方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和其他债权300多万元。
富顺县法院审理查明,熊明在担任县社保局长期间,利用审批“96”参保,核定提前退休和超龄参保人员退休待遇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94.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熊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445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熊明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具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案发后,熊明及家人已退出赃款544万余元。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人们不禁要问,此案是如何发现的,检察机关又是如何破获的,此案有些什么特点和发人深省的问题呢?
案件多发引人深思
社保系统是涉及民生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一些社保系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主要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涉案金额大,拿钱办事的潜规则盛行,从2012年1月以来自贡市立案查出的社保系统窝案来看,其中社保系统的一名领导收受他人的贿赂近100万元,其他几名工作人员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帮人办理提前退休、“96”参保等业务,从中收受他人贿赂近100万元。三是窝、串案居多,班子主要成员和经办人员牵涉其中;四是犯罪形式集中,贿赂犯罪突出。从该市查办的此类案件犯罪形式来看,一人向多人行贿,一人收多人贿赂比较普遍,且行贿金额大,分期分批,按各自约定俗成的标准进行,也有一些人固定向某人行贿,更有一些人自己不出面,在背后遥控指挥,通过与社保系统的领导或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指使他人具体经办。如其中一名行贿人在集中办理“96”参保中,由于人数较多,两次共向熊明送了10万元,此外,这名行贿人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中,还分期分批地向熊明送了7万元。还有一名行贿人几年来在办理提前退休和“96”参保中,向有关人员行贿近50万元。五是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社保系统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办理提前退休和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只要是办理提前退休或养老保险的群众档案和资料上稍有些问题,这些负责审批领导或经办人员就以各种理由不予审批,故意让这些群众找那些有关系的“串串儿”来办理,导致了普通的群众办不了的事,而那些“有关系的人”就能办,使群众不得不另找门路,花钱办理,这就影响了国家社保政策的正常执行,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为此,办案检察官提醒有关部门,一要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二要监督检查到位;三要规范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四要深化法治教育,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给国家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