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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民资准入限制势在必行,但是这不应仅作为挽救经济下行探底的应急式行动,而应成为我国深化市场改革的根本理念。最近各部委有针对性地出台鼓励民资政策,不仅是对2005年和2010年新旧“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之攀,还是对近5年国资过度扩张造成民资持续弱化的平衡之举,更是扭转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下行探底的无奈之举。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缺乏可行性操作细则和严格监管机制的“鼓励民资”,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极易演变成无功而返、甚至适得其反的结局。